美国天使投资人兼美国天使投资协会执行主任
5月16日,新的众筹监管法案将会生效,所有美国人都可以购买创业企业股权了。但是在兴奋过后,有些问题投资者和需要融资的企业可能没意识到。这些难题可能意味着股权众筹并没有达到应有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国会数年前通过JOBS法案时的初衷。
以下是天使投资者和创业领域的其他相关人士需要知道的问题:
众筹并不意味完全开放。创业者向公众募股之时的宣传内容是受到限制的。底线是什么?募股的资料只能在获得批准的一家众筹平台上。而且,这些资料在该平台上是受保护的。为什么这很重要?很多创业者在Kickstarter以及Indiegogo这类基于奖励的众筹平台上非常成功,在这些平台上向朋友,家人以及任何对项目感兴趣的公众人士提供推广计划以及众多资料,监管法案的这一规定让这一模式不再有效。
在股权众筹中,创业者可以在网站上和社交媒体上介绍其融资项目的大概信息,但是感兴趣的投资者要获得详细资料则需要登陆其选择的中介平台。但是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媒体上强调过这一点对创业者的重要性。而且对众筹活动感兴趣的天使投资者需要了解这一点以保证他们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提出准确的问题。
以下是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在法案中的阐述:“在最终条款中,包括募股条款的广告通知不超过以下内容:(1)关于股票发行方正在募股的陈述,实施募股活动的中介名称以及引导投资者进入中介平台的链接;(2)募股条款;(3)股票发行方的法律实体以及注册地址,发行方的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以及网址,发行方代表的电子邮箱以及对发行方业务的简要陈述。与建议草案一致,最终法案要求“募股条款”包括:(1)募股数量;(2)证券的特征;(3)证券的价格;(4)募股日期的结束时间。”
投资机构—甚至是合格投资者—其投资金额也受到限制。仔细看一下年初SEC发布的投资者公告板上的内容,你会看到一张表,该表显示在12个月内投资者能够投资于股权众筹中的金额。低收入者或低净值人士每年投资于股权众筹的金额限制在2000美元。但是合格投资者每年的投资金额也受到限制。例如。年收入为120万美元或净值200万美元的个人每年投资于股权众筹的最大金额为100000美元。毫无疑问投资者需要仔细考虑每年投资于早期创业企业的资金规模,但是原先的Regulation D条款(通常是天使投资)没有包括的内容也受到了限制。
众筹法案影响非常大,需要披露敏感条款。天使投资协会主席Chritoper Mirabile最近解释说,特定公司需要严格披露相关内容,很多会涉及到敏感内容或者是机密细节。募股披露信息必须在募股之前21天完成,而且要持续更新直到公司没有新进的众筹股东进入。换句话说,直到股东股权被购买或公司被收购。需要披露的内容包括:
1、投前估值,融资金额,融资最高金额,计划截止日期
2、如果融资低于50万美元,详细财务信息需要由公司高管确认,并且如果融资金额高于50万美元,详细财务信息需要经由外部审计。
3、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讨论
4、管理层对企业,发展计划,以及预期收入的讨论
5、公司领导层,董事以及占股20%股东的详细信息
6、和利益相关方交易相关信息披露
除了必须持续更新募股披露信息之外,公司必须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注册股票转让和维护相关记录。记住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的要求一旦公司投资人数超过500人,现行规章都要求公司公开披露公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