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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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前,阿里巴巴的五名安全工程师因为写了个模拟点击的脚本而被「劝退」,当时真是看得一肚子火,因为阿里的HR完全是通过吓唬几个工程师主动提离职的,完全是利用年轻人欠缺社会经验来侵害他们应得的权益,在我看来,这属于欺诈。但当时我要专心备战一建,加上几位年轻人都已经签了离职协议了,所以也就一直没发文章。
PS: 今年真是普法年,王石事件普及公司法和证券法,宝强事件普及婚姻法,阿里月饼事件普及劳动法。大家对劳动法的了解不需要达到专业水平,但至少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维权。
现在分享一下HR哄你签离职协议时的话术以及正确的应对方式,多一个人看到就能少一个人被坑。
背景介绍
就以阿里巴巴月饼门为例,具体的详情链接请自行传送到知乎上的问题。大意就是除了第五人之外,安全部的四个人都被HR忽悠着签了离职协议,把一次公司无理由开除员工的行为变成了员工自愿提出离职,公司迅速批准的事件,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实在的好人不应该受到HR的欺骗,这就是我的态度。
一、工程师作为劳动者一方是占理的
相信大家都懒得看法条,我也不贴了,只要记住企业开除员工就两条路:
啥叫人品问题?严重违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这都是人品问题;忠臣不事二主,同时找了两个东家还屡教不改的,这也是人品问题。除此之外,阿里巴巴没有任何资格开除或者劝退员工。
啥叫能力问题?企业得证明你工作能力不足、绩效不合格、干不了活才行,要拿出证据啊!
我猜这几位工程师可能是真不知道这个规矩。
二、解雇员工时,越大的企业越得守规矩
事实上,如果是一个十几人的小公司,那真是说黄就黄了,员工一点辙都没有;然后为了避税,基本工资都开的很低,剩下的都要靠员工自己找发票补上;员工维权成本就变得非常高,因为就算花了几个月维权成功,小公司也最多赔员工2个月工资,4400块;而员工付出了几个月的时间,还是得不偿失。
但是如果是大公司,所有的工资都需要合法发放,足额缴税,严格遵守劳动法;不然政府的相关部门分分钟理直气壮过来罚款、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等等,真出了劳资纠纷,损失的就不是区区几百万了。
所以,请记住第二条:企业越大,越不得不守规矩。
三、HR的骗人话术
HR裁人的战术核心:软硬兼施、连哄带吓、我是为你好。工程师们本可以置之不理,但是,他们还是太年轻,太善良,所以他们吃了缺少经验的亏。HR的话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四、HR色厉内荏
其实几位可爱的工程师GG在被HR连哄带骗的自愿离职的时候,他们不知道其实HR也在担惊受怕,只是装成为他们考虑的样子。
HR怕什么?
五、真实案例:HR没能力毁掉员工的职业生涯
我这几年跳了三家单位,自己也不断的在招人裁人,对这个事情越看越明白,所以希望年轻人明白一点:HR没本事让你在这个行业里混不下去!能这么说的不过是在虚张声势而已,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比如IBM这几年一直在裁员,有的员工跟公司撕了一轮,拿了5个月工资补偿;有的员工因为报销不合规、特价有瑕疵等原因不敢跟公司撕,于是默默离职;也有员工老实,啥短处都没有被人一吓唬就傻乎乎自己提离职了;结果呢,大家都一样,抗争的员工也换了家外企,活得好好的,从那时候,我就明白HR都是虚张声势的纸老虎了。
为什么呢?因为HR最大的杀伤力是在档案里黑员工。但是还在管理员工档案的都是国企,这些国企就算效率再低,但是作为国有企业,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更讲究人情味,除非企业经营不善大规模裁员,否则不会主动裁员的,更不会赖员工那点补偿款。 阿里HR最多只能在行业交流时或者在背景调查时说你的坏话;但是人心都有杆秤,工程师只需要把离职的原因坦诚的告诉下家,下家自己会评估阿里HR提供的信息是否存在偏见。
我随便举几个500强外企开除人的原因,自行对比一下,就能明白什么是冤枉,什么是活该了。
我很喜欢腾讯科技今天知乎上写的那句话:很抱歉,人生需要揭穿。所以我也揭穿一点HR骗员工自行离职的事情。
前四名工程师是被忽悠着提了离职,不知道阿里有没有至少补偿一个月的薪水让人回家过节,第五人是老司机,肯定拿到了满意的补偿;整个事件中,只有年轻人和老实人吃亏了,凭什么??!说什么体谅他们的难处?我就想说一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我对劳动法和企业用人还算熟悉,比较明白啥事能跟公司撕逼。谁遇上真正恶心人的公司了,可以后台留言找我出出主意。至于什么是真正恶心的公司,还是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
注:劳动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的,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补偿一个月工资,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
几个值得详述的评论:
首先,我从没在小型公司呆过,只是偶尔跟一些小老板有合作,所以小公司的HR问题不在我知识体系内,我无法解答。但我能确认一点,就是跟小公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最后你很可能还是拿不到钱……所以入职小公司时就多留点心眼才是。
你这篇文章没有考虑阿里在杭州地区对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对仲裁庭和法院的影响力,而劳动纠纷又出不了杭州。
请记住一件事情,公司只要超过1000人,那么绝对成立了各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有其利益所在;除了公司的指定发言人,任何一个部门的态度,都无法代表公司立场。说白了,就是公司只要大了,就会形成一个个山头,山头之间只能协调,不到生死存亡时,是无法形成合力的。以阿里这个案例而言:
所以,别听大公司的基层经理吹牛逼说公司实力如何,有多少资源;事实上如果他能顺利调动自己部门内的资源就已经是牛人了;自己拉的屎自己擦屁股,指望别的部门帮你平事儿?呵呵。
试用期期间是不是被开没有补偿了?
试用期期间被开基本不用指望补偿了!这本来就是试用期,记得是提前三天还是七天通知对方即可。更重要的是,等到撕逼的时候,公司能拿出各种合法而且不利于你的证据。(注意我说的是「拿出」)但是试用期的长短是有法律规定的。签两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以完成某项具体任务为目标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
另外,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中也不见得按章执行,不管用人单位主动还是被动的,大的用人单位跟劳动部门的关系可能很不错。毕竟这也可能是有关人员的额外收入…… 劳动者要么铁了心撕到底,耗费时间死磕,要么就忍气吞声换个工作挣钱去,还是相对弱势些。
我的实际经验:越大的企业越不得不依法处理劳务纠纷。原因是当案情清晰明显对公司不利的劳务纠纷发生时,比起动用「关系」的成本,直接花钱摆平当事人是成本最低的。那么工程师们跟阿里死磕时要花多少时间精力呢?
恩,用2个月时间,累计用时2天,将获得少则N+1多则2N的补偿金,一个工程师少说也得赔3万了吧?一天挣一万五的生意,换了你做不做? 当然如果涉及旷日持久的诉讼,那直接认怂就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不能浪费在诉讼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