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外卖平台美团麻烦不断,继大幅抬高抽成后,最近又因不正当竞争被媒体曝光------1月13日,美团海口分公司被海口市工商局以涉嫌不正当竞争进行立案调查。值得一提的是,因电商法刚实施不久,美团就“撞枪口”上,事情必然不会那么简单。
二选一已严重违反“电商法”
外卖市场现如今已是美团和饿了么(附加百度外卖)两分天下,而随着阿里对饿了么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美团所遭受的竞争压力也日益增强。近期不断有人爆料美团要求商家“二选一”,上了美团就不能上饿了么,这种行为在以前被视为单纯的不正当竞争,最多只是在商业道德方面进行谴责,而在今天,这种行为已经触犯电商法。因此,海口市工商局专门召开了关于美团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进展协调会,对运营美团外卖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那么具体来说,美团这次事件到底触犯了电商法哪条规定?中国电商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此进行了分析,根据《电商法》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美团现在的情况实则是迫于盈利等压力或明或暗的进行施压、逼迫或暗示商家“站队”,进行“二选一”,正好违反了上述条款。
提高费率、收割流量、饮鸩止渴
除了二选一之外,美团最近还做了一系列有损于商家利益的事情,最典型的就是不断提高商家佣金,同时取消对用户的补贴。这和上面的二选一结合起来是一个整体的“套路”,美团很清楚,一旦提高佣金取消补贴必然导致大量商家更依赖于饿了么,于是推出二选一,以实现“关门打狗”的目的。
虽然提高佣金、取消补贴并不是什么违法违规的事情,但其危害却更大,远胜于二选一。对此,各路媒体也集中对美团“开火”,例如新华社指出,应跳出“流量收割”思维,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进而实现平台、商家、消费者的多赢。央视指出,美团上拥有的客流量让商家不得不选择入驻进来,但是高额的扣点,以及要求签署独家协议,再除去各种成本,商家投入了大量本钱和心血,却沦为给美团平台打工,因此苦不堪言,进而脱离美团。工人日报则批评美团外卖佣金上涨的消息加剧了商家和消费者的成本压力。
上述两大媒体的观点都有诸多案例予以支撑,一位快餐店的店长称,最初与美团外卖合作时,佣金是15%,现在已经上调到22%,每卖出100块都需要给平台抽成22块,请注意,这是从销售额中提而不是从利润中提。也有一家螺蛳粉店的店长表示,餐饮业利润一般是30%到40%,22%的提成给美团,再扣除人工、店面,几乎无利润可赚。总的来说,美团“垄断”的经营思维展现得淋漓尽致,但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必然不会长久。
可怕的是,美团这种做法并非“头脑发热”,而是蓄谋已久、煞费苦心。根据界面报道,早在去年3月份,美团就通过向商家收取保证金逼迫商家独家合作,那么这对商家有什么影响?东莞张秀梅烤肉饭店的经营者黄钦鸿曾对记者透露,“被迫”与美团外卖签订所谓的“独家协议”后,对方要求其缴纳1000元的保证金,这个收费名目在此前的合作中并不存在。按照“独家协议”规定,今后商家若单方违约,偷偷在其他平台上线,保证金会被没收。换句话说,这个保证金对商家而言无异于“紧箍咒”。
美团正面临史上最严重的危机
从最近一系列报道来看,美团的问题大有全面爆发的势头,尤其现在美团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各种问题在媒体的放大作用下异常明显。随着监管的介入,商家的撤离,消费者的抵制,毫不夸张的说,美团正面临史上最严重的危机。
在我看来,美团曾标榜自己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别人十年的成果,但实际上,其做法只是把商户当作羔羊,靠违法的行为获得发展,其商业模式也并无创新之处,只是技术含量极低的拷贝而已,这种让创业者深恶痛绝的行为,美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企业要能长久,还真是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