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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的统驭科目 - 什么是SAP的统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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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inal
发布2020-11-27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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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11-27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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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收录于专栏:SAP TechnicalSAP Technical

下文转。跟老板讨论的结果是,统驭科目同属总账科目,只是相比其他总账科目而言有二级科目,统驭科目不可以直接过账,本身不能录入明细账;统驭科目主要针对Customer,Vendor以及Asset。如果想在明细汇总至统驭科目的同时,再汇总至其他科目,可选择特殊总账科目,该科目不在customer,vendor或者assetmaster data中设置。若定义了特殊总账科目,系统中会显示Special G/L AcctIndicator。如果想在该统驭科目不能使用的情况下计入其他科目,也可选择Alternative ReconcialiationAccount,即备选统驭科目,可在统驭科目主数据中进行设置,需选中Reconcialiton account ready forinput。统驭科目通常不进行调整。

SAP统驭科目解释 统驭科目(reconciliation account)是用来将明细分类帐附加到总分类帐的一种总帐科目。统驭科目和明细分类帐在过帐业务时同步更新-即行项目明细保持在明细份类帐中,汇总信息则保留在统驭科目中,统驭科目是不能直接过帐的。 在系统中,我们一般把某个客户最经常发生的业务对应的总帐科目设为它的统驭科目。如非特别说明该客户的业务都会自动计入它的统驭科目中去。而一个总帐科目一旦被设为统驭科目,它就只能接收来自明细帐的数据进行汇总,它本身不能直接录入数据。 统驭科目是连接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应收应付和资产相关科目一般设置成统驭科目(有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 在创建GL主数据的时候指定;当你在创建客户或供应商主数据的时候,都会提示输入特别总帐标准,就会用到统驭科目,与会计科目表中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形成对应关系,起到连接总帐和分类帐之间的关系。 因为在应收和应付模块中,做凭证时输入的都是客户和供应商,所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都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并未真正与科目表中的总帐科目对应,所以需要用到统驭科目,与科目表能形成对应关系,此外在对客户和供应商在做未清项处理时,也需统驭科目的对应

SAP统驭科目解释

Q:请问SAP中的统驭科目究竟是什么意思? 对于哪些科目需要设置成统驭科目??

A:统驭科目是连接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应收应付和资产相关科目一般设置成统驭科目(有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在创建GL主数据的时候指定;当你在创建客户或供应商主数据的时候,都会提示输入特别总帐标准,就会用到统驭科目,与会计科目表中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形成对应关系,起到连接总帐和分类帐之间的关系。

Q:统驭科目在SAP中是起到什么作用呢?

A:正如顶楼所说到的,是连接分类帐的总帐科目。 因为在应收和应付模块中,做凭证时输入的都是客户和供应商,所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 付都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并未真正与科目表中的总帐科目对应,所以需要用到统驭科目,与 科目表能形成对应关系,此外在对客户和供应商在做未清项处理时,也需统驭科目的对应。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供应商666对应的统驭科目是负债类科目200100, 那么在物资采购开完发票以后会产生一张凭证 31 666 40 600100(成本费用类科目) 在真正的付款之后会产生一张凭证 50 100100 25 666 这时,在科目200100的BALANCE上就可以看到该笔数目了。 其实,这是把手工账分解了,手工账应为: 借; 600100 贷:200100--666 借:200100--666 贷:100100.

注意,在系统总账里是看不到666的纪录的,只有通过200100才可以记录该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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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中的统驭科目指应收应付和资产相关科目一般设置成统驭科目(有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在创建GL主数据的时候指定;当你在创建客户或供应商主数据的时候,都会提示输入特别总帐标准,就会用到统驭科目,与会计科目表中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形成对应关系,起到连接总帐和分类帐之间的关系。

  统驭科目在SAP中是:

  在应收和应付模块中,做凭证时输入的都是客户和供应商,所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

  付都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并未真正与科目表中的总帐科目对应,所以需要用到统驭科目,与

  科目表能形成对应关系,此外在对客户和供应商在做未清项处理时,也需统驭科目的对应。

  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固定资产也是通过统驭科目来管理的,具体就是通过资产类别来划分相应的统驭科目。

特别总帐 是 统驭科目 中 ( AR/AP部分)的特殊用法。因为在SAP系统中,一个客户或供应商只能对应一个 统驭科目 ,当某一个客户或供应商 与公司发生多种经济业务时,就需求分开 统驭科目 来记录 这些客户与供应商的金额,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 特别总帐 来管理。

应收类的: 应收票据(对应客户,SAP里面叫顾客customer,看来SAP用的是传统的英国英语,现代的美国英语应该是client,不过client在SAP里面却另有其意) 预付帐款(对应供应商,SAP里面叫vendor,也就是supplier) 应付类的: 应付票据(对应供应商) 预收帐款(对应客户)

因为客户和供应商所对应的统驭科目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但实际上他们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关系在会计核算上又不只是用统驭科目核算这种形式,所以就派生了特别总帐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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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表:2020-05-21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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