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Java开发规范》关于领域模型的部分介绍如下 分层领域模型规约: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先看一张各个对象间的关系图,有个印象
然后,再来慢慢解释各个对象的作用。
Value Object
用于表示前端的展示对象;相比与PO(数据库映射对象),VO对象与前端交互的数据可能需要经过过滤、拆分、聚合等操作;比方说部分不需要展示的数据,VO层将其踢出后返回;如果数据来源于多个地方,也将会在VO对象进行聚合再返回等操作;
遵循Java Bean的规范,其拥有getter / setter方法
Data Transfer Object
数据传输对象;DTO主要协调于各个服务之间,用于做数据的扭转并传输;比如,数据库有20个字段,但实际业务只需要5个,那么就可以借助DTO对PO对象进行传输;避免数据库结构的暴露,并减少不必要的数据交互
遵循Java Bean的规范,其拥有getter / setter方法
Business Object
表示一个业务对象;BO包含了一些业务逻辑,通常用于封装对DAO、RPC等相关的调用,同时还可以进行PO、VO、DTO之间的数据转换;
BO通常都是位于业务层,并提供了基本的业务操作;在设计上属于被服务层业务逻辑调用的对象,一段业务的执行,可能需要多个BO对象的相互配合才能完成
persistant object
表示着Java对象与数据库之间的映射关系;其仅用于表示数据,并没有任何的数据操作;
遵循Java Bean的规范,其拥有getter / setter方法
Data Access Object
通过Dao配合PO对象进行数据库访问,其中包含了增删改查等一系列的数据库操作,DAO一般在持久层,其完全封装了数据库的行为,并对外提供方法,上层通过他访问数据完全不需要关心数据库任何信息;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的缩写
表示一个简单 java 对象;只要遵循Java Bean的规范,并赋予getter / setter方法,就是一个POJO对象;
只是在不用的场景,不同的功能和定义下,POJO会演变为PO、VO、DTO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