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时间:2014/6/10
天道酬勤(30***035) 19:55:08 请问各位朋友,如果系统是主角(而不是人),对应的用例名称如何命名适当? 如:如果是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标系统之中发布公告,显然用例应命名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但如果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自身的OA,与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数据交换,这时,是招标代理机构的OA,而不再是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电子招标系统的主角,这时主角是招标代理机构OA,对应的用例如何命名合理? 天道酬勤(30***035) 19:55:58 盼高手指点 潘加宇(3504847) 20:09:23 一样的,OA→发布公告 潘加宇(3504847) 20:10:22 (组织对组织,系统对系统)
即使是之前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一个组织)也不是电子招标系统的执行者,应该为招标代理机构中的一个岗位(一个人肉系统) 天道酬勤(30***035) 20:26:23 谢谢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