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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首页 >专栏 >酷狗 4 名技术人员被判:非法修改代码获利、退赔 368 万

酷狗 4 名技术人员被判:非法修改代码获利、退赔 36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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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头条
发布2022-06-29 15: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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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6-29 15: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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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收录于专栏:云头条

被告人:汪某某,男,1987年出生,文化程度大专

被告人:柳某某,男,1989年出生,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被告人:周某某,男,1989年出生,文化程度大专

被告人:杨某某,男,1989年出生,文化程度大专

被告人:马某,女,1994年出生,文化程度初中(杨某某妻子)

法院经审理查明:

汪某某、柳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原系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游戏运营、开发工作人员。

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汪某某通过公司内部交流群得知酷狗公司的“神龙召唤”游戏存在漏洞,随后汪某某召集柳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合谋利用此游戏漏洞牟利。

由杨某某修改游戏前端代码,柳某某和周某某修改游戏后端代码,突破游戏原先设定的“最后十秒不能提升战斗力”的规则,并提前获取开奖结果,利用已知的开奖结果下注,刷取大量游戏K币。

再由杨某某伙同其妻子马某将刷出的K币转卖给他人牟利。

五名被告人共获利约人民币五六十万元,按照约定比例分赃,其中汪某某、柳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各分得23%,马某分得8%。

2019年3月,被害单位酷狗公司业务检查时发现公司中“神龙召唤”的游戏中所产生的K币被大量非法销售及公司代码被非法修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4月29日,柳某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4月30日,杨某某、马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5月3日,汪某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6月9日,周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另查明,2020年8月,本案五名被告人与被害单位酷狗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并向被害单位退赔共计人民币3677770.15元,被害单位对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谅解。

关于本案定性。经查,柳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均是被害单位酷狗公司负责“神龙召唤”游戏运营、开发、维护的技术人员,获取被害单位游戏系统前后端代码等数据均在其职务范围内,不应认定为非法获取。但汪某某、柳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合谋利用已掌握的代码,进行修改,突破游戏原有规则,提前获取开奖结果并进行下注,实际上是对被害单位的游戏信息系统进行了非法控制。故本案应认定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法院予以纠正。

关于马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马某是从犯的意见。经查,现有证据证实马某、杨某某负责销售K币,并将所获得的收益按约定的比例分给汪某某、周某某、柳某某,马某的行为是涉案虚拟财产得以转换成实际违法所得的关键一环,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余四名被告人相当,不应认定为从犯。马某的上述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鉴于马某所起作用略低于其他被告人,且非法获利少于其他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区分。

法院裁定:

被告人汪某某、周某某、杨某某、柳某某、马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汪某某、杨某某、柳某某、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汪某某、周某某、杨某某、柳某某、马某4赔偿被害单位并获得谅解,可对五名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汪某某、周某某、杨某某、柳某某、马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但量刑建议仍属合理,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汪某某、周某某、杨某某、柳某某、马某3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汪某某、柳某某、杨某某、马某的手机是作案工具,法院不予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汪某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柳某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五、被告人马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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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表:2022-06-26,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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