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购订单收货过账,业务人员经常会提到一步法与两步法,在SAP系统中它们如何区分与应用呢?
一步法:即供应商依据采购订单需求送货,企业库房人员收到实物后,对实物数量进行确认后,直接使用MIGO事务代码移动类型101对采购订单进行收货过账,此时物权已经属于企业,在SAP系统中只产生1个101过账的物料凭证,所以称之为一步法。
例如:进入MIGO主界面后第一格选择A01收货,第二格选择R01采购订单,第三格输入采购订单,第四格GR收货输入101,然后回车
跳转界面后先将详细数据点击隐藏,勾选需要收货的行项目,在UnE中的数量中根据供应商送货此订单的数据可以进行修改,然后打开详细数据。
点击过账后生成物料凭证:5000496282已过账,完成物料的依据采购订单的101收货。
两步法:即供应商依据采购订单需求送货,企业库房人员收到实物后,首先需要对实物数量进行确认,并在SAP使用MIGO事务代码移动类型103对采购订单进行点收过账,此时物权还属于供应商,待检验合格后,其次再通过移动类型105对采购订单进行收货过账,此时物权才转移到企业,在此过程中共产生了2个物料凭证,所以称之为两步法。
MIGO过账界面跟MIGO一步法101过账过程一样,只是移动类型变成了103+105。
一步法与两步法应用区别:一般情况下,一步法主要用于在收货过程中不需要进行质检控制的订单,对供货单位的产品质量充分信赖或企业已经提前进行了质检控制,又或是企业业务人员较少,进行点收、检验、入库处理的都是同一人群;两步法主要用于在收货过程中需要进行质检控制的订单,又或是点收、质检、入库处理的不是同一人群,大多数企业普遍采用的都是两步法收货,因为两步法更加精细管控,满足IT审计相关要求,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