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求证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的事就萦绕在我脑海,起初我是这样想的:取一根绳子,把绳子拉直,绳子两端记作A,B,在绳子上任取一点记作C,那么这时候A、B、C三点在同一条直线上,这应该是一个极限的三角形,AC+CB=AB,其中∠ACB接近于180°,∠CAB和∠CBA接近于0°,除此之外C点若想存在于AB直线之外(AB依旧保持直线),则A、B之间的距离必将缩短,所以两边之和必大于第三边。这个想法把自己都逗笑了,俗不可耐,不堪入目。
我问了下文心一言,如何求证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文心告诉我,因为两点之间线段最短,所以在两点之间线段外任取一点,到两点的距离之和必定大于线段的距离。说得非常有道理,我又问了下文心,如何求证两点之间线段最短,文心告诉我,连接两点,在两点之外任取一点构成一个三角形,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所以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继续瞎想,放在圆中会不会简单一些,以三角形的一个顶点A为圆心,以一边AB为半径画圆,点C相当于圆外一点,边AC交圆于点D,那么D点就是圆外一点C到圆上的最短距离,AC=AD+CD,AD=AB,所以AB+BC>AC的问题就变为BC>CD,显然CD最短。CD为什么最短呢?因为两点之间线段最短,这是一个公理,公理是不证自明的真理。
为什么要提三角形?直接说两点之间线段最短不就完了?煞笔了一周的我再次证明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