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脸识别技术备案的直接依据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 年实施),其核心是通过 “备案 - 公示 - 追溯” 机制,解决人脸信息处理中的 “权责模糊” 与 “监管空白” 问题,属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 “过程监管 + 责任锁定” 的关键制度设计。
该制度明确将人脸信息界定为 “敏感个人信息”,要求处理者需同时满足 “告知 - 同意 - 备案” 三重义务,其中备案是对 “处理规模达阈值主体” 的强制监管手段,并非所有应用场景均需备案,需严格区分 “处理阈值” 与 “一般应用” 的边界。
1.强制备案的核心阈值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理人脸信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需备案:
2. 备案主体的认定规则
3. 历史存量主体的备案要求
2025 年 6 月 1 日前已达备案阈值的主体,需在 2025 年 7 月 14 日前完成 “补备案”,逾期未备案的,监管部门可依法暂停其人脸识别功能,直至合规。
1. 备案流程(全线上化)
2. 关键材料的合规要求
1.主体认定风险
2. 备案更新风险
3. 材料合规风险
1.监管手段
2. 法律责任
原创声明:本文系作者授权腾讯云开发者社区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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