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在类方法中,调用其他类的方法/空闲函数,并将该指针作为参数传递。这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吗?或者这是一种不好的做法,我不应该这样做?
发布于 2014-01-21 20:46:49
从类meber函数返回指针通常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调用方必须已经保存了对实例的引用,才能调用有关的方法/运算符,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能更改它返回di9fferent值)。
从各种类型的成员函数(特别是特定的操作符,例如)返回*this是有意义的,以支持对结果的操作链接。
注意事项
一些可重载的操作符签名(如前面提到的赋值操作符)要求实现这样的行为才能正确地使用C++定义的语义!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126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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