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谢很好
出品丨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
GPT-4的问世,又一次掀起了各行各业对“数字化”的再思考。
相较于初代ChatGPT,GPT-4这次更新已经着重加强了对法律、金融、财务等知识服务领域的语言处理。这意味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等科技资源正在向包括法律在内的专业服务领域倾斜,然而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程度相比其他行业依然滞后。
当前,占国内律所总数95%以上的传统提成制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数字化程度总体较低;但部分公司化管理模式的规模所及一些新锐律所,已经应用或独立研发了律所的数字化工具和系统,律所数字化改造的进程得以推动。
律所的数字化转型,属于不可抗拒的行业数字化大潮中的一部分。而在转型过程中,律所经历的不仅是数字化带来的管理工具上的变化,亦是自身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等一系列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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