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和决赛的通知

各参赛者、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第七届“创客广东”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和决赛分别定于7月6日和7月11日举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赛(书面评审)

(一)时间:2023年7月6日(周四)9:00-17:00;

(二)形式: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者进行书面评审,晋级决赛的名额为:企业组12个,创客组12个。通过协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公示晋级决赛的选手名单,并通过电话、视频、实地走访等形式检验项目真实性。

(三)参加人员:大赛组委会代表、有关专家。

二、决赛(现场路演)

(一)时间:2023年7月11日(周二)14:00-17:00。

(二)地点:智造谷产业园(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东明三路18号)。

(三)参加人员:

1、省工信厅代表、大赛组委会代表、大赛协办和支持单位、有关龙头企业、特邀嘉宾、有关专家、企业、新闻媒体等;

2、入围的参赛企业、创客团队代表。

(四)内容: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8分钟项目阐述,4分钟答辩),专家评委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最终决出各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决赛结果产生后举办颁奖仪式。

通过稽核和公示的16强(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将推荐至省赛。

四、其他要求

(一)各参加决赛人员请于7月9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二)参赛者按大赛参赛指引(附件)要求参赛;

(三)停车指引。参加决赛人员可将车辆停放至地面停车场(自费)。

五、赛事咨询

联系人:伍颖杰、周嘉怡、陈蜜蜜

联系方式:13824412341、15112183011、13826299331

第七届“创客广东”机器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指引

一、大赛流程

时间:2023年7月11日(周二)14:00-17:00

地点:智造谷产业园(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东明三路18号)

参赛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备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会场进行签到的企业或创客团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准时到达参赛现场,需提前向组委会报备,由组委会研究调整参赛安排。

二、赛事流程

(一)7月7日下午17:00,企业组、创客组分别进行线上抽签确定参赛顺序;7月9日前扫码报名。

(二)7月10日12:00前,参赛企业、创客团队需将路演PPT(文件命名规则:抽签序号+项目名称+演讲人姓名)及参赛团队成员身份证扫描件生成压缩包发到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未按时将参赛资料发到指定邮箱的参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不予参赛。

(三)各组别参赛者按上述赛事时间安排到场参赛,到场后请遵循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参赛。

(四)根据专家评委打分高低,最终决出各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通过知识产权稽核和公示的16强(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将推荐至省赛。

三、赛事规则

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组对参赛项目现场路演、答辩进行评分。参赛者采用“8+4”的模式(即8分钟项目阐述+4分钟答辩)进行比赛,现场公布分数,参赛人员当场确认成绩。具体规则如下:

(一)参赛选手根据赛前抽签的顺序上台进行路演和答辩。

(二)参赛项目得分由现场5位专家评委进行打分并计算平均分,比赛成绩现场进行公布。

(三)每个组别前3个参赛项目不依次公布分数,从第4个参赛项目比赛结束后公布前3个参赛项目分数;从第5个参赛项目开始,依次公布上一个参赛项目分数。

(四)如参赛项目成绩相同,以并列名次排名,并列排名占位但不显示,最终决出16个项目(企业组前10个,创客组前6个)进入省赛(例:两个项目并列第四名,则下一名次为第六名,以此类推)。

(五)如最后两个项目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由专家评委组进行投票,获多数票数项目确定为晋级。

(六)组委会现场公布项目成绩后,参赛代表需要到旁边工作处签名确认成绩。

(七)各组别参赛项目按比赛成绩进行排名,各组分别决出16个项目(企业组前10个,创客组前6个)进行公示,16强项目经过组委会按知识产权、参赛资格、参赛领域、不良记录等内容稽核合规且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确定进入决赛。如16强项目中有项目无法通过赛事稽核,则由企业组第11名或创客组第7名递补,以此类推。

(八)如参赛者对比赛成绩有较大异议,可在确认比赛成绩时向组委会工作人员提出仲裁申请,报大赛仲裁委员会对比赛成绩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比赛成绩仲裁决议。

(九)有以下情况,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1、没能按参赛时间到达会场进行参赛的企业或参赛团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大赛资格;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达参赛现场,需向组委会提前报备,由组委会研究调整参赛安排。

2、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参赛材料的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参赛过程中不服从组委会管理安排的,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过程中宣扬违法违规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3bg0ne-AoiQQIB0Oxudalnw0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相关快讯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