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对已有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并公布《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核继续上榜。
1999年国内贸易部认证茅台中华老字号。在2006年,商务部就印发《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表示将通过重新认定、政策引导、文化宣传等多种手段,指导老字号企业继承和发展传统技艺与文化,创新经营方式,利用品牌优势实现新的发展。其中,1128家品牌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贵州茅台位列榜中。
今年,商务部等5部门对已有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贵州茅台复核继续上榜,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贡献绵薄力量。
继续发挥好中华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是当前众多民族品牌的首要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通过复核的中华老字号为重点,会同相关部门总结推广企业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突出做法,指导企业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进一步强优势、提品质、补短板,持续提升文化承载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发挥中华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相关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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