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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的房间卖老客户380元?大数据潜规则曝光:专坑老客户

导语

300元的酒店房间,老客户就要380元?过去货比三家,如今还要“货比三人”,一些手握大数据工具的商家正在真实上演“坑人新骗术”。近日,有微博网友自述其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引起网友关注。

大数据说:我认得你,所以涨价!

前有航班信息非法叫卖、机票搭售,后有网络公司利用大数据“杀熟”,近来槽点满满的在线服务平台频频陷入消费者信任危机。

近日,一位网友称,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我第一次听到,非常震惊。”华美酒店顾问机构首席知识官、高级经济师赵焕焱向记者表示,这不是正常的收益管理,而是通过欺骗得到更大收益。

随后,不少网友纷纷跟帖:

“我和同学打车,我们的路线和车型差不多,我要比他们贵五六块。”

“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

“我老公消费比我低,开通不限流量服务的时候,他只要开通88元的套餐,我必须得开通138元的。”

“同买一场电影,我的37元,同事32元,就因为开了会员??”

……

一时间,像通讯、购物、娱乐、住宿、出行等日常消费迅速加入了被宰舆论旋涡。一位不具名的网络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大数据“杀熟”也有所耳闻但并不知具体如何操作。

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葛友山表示,这些年诸如消费者在一些惯用渠道去订酒店机票时会发现比其他渠道预订更贵一些的案例时有发生并且数量呈上升趋势,而现在更多了一种用大数据“杀熟”的方式,是将目标集中在同一商品中的不同消费群体的价格差异化。

“杀熟”,赤裸裸的价格歧视

常言道:“人熟为宝”,但当熟人好办事遇上经济理性,开始侵蚀熟人关系,就会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

“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平台通过大数据“杀熟”现象只是获得了眼前的小利益,最终对于平台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对此现象以及行为应该严厉打击禁止。”

经济学上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意味着同一产品以不同价格出售给不同消费者的情况,获取所有的消费者剩余。

历来多数互联网公司会将利用大数据描绘用户画像提供精准消费场景的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种优势。葛友山表示,按照市场规则这是一种商业趋势,但现在这个功能“走偏了”,被用来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捷径,从而对于整个行业是个损害。“当消费者不再选择这种方式去消费,或者不再信任平台或者渠道,原本应该双赢的局面就会被打破。”

曹磊也表示,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的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提升用户体验。若通过大数据进行违背道德的操作,是一个平台的悲哀。

行业自律才能重拾消费者信任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在“裸奔”,大部分的数据都在互联网中存留,数据掌控方只要有心,通过大数据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是存在可能的。曹磊表示,“通过基于老顾客对于平台的信任以及忠诚度从而对其进行异价处理是明显的价格欺骗,其行为也是可耻的,技术不是用来坑害用户而是用来服务用户的。”

“必须及时曝光,应该罚款,行业要达成职业规范共识。”赵焕焱说。

在法律角度来说,葛友山表示,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法律应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情况对消费者来说比较难取证,因为需要对某个时段或者某几次的消费去做对比,这个证据拿出来需要在法律上得到支持还比较困难。”

在曹磊看来,对于“杀熟”现象的规避还是要依靠企业的自觉以及政府的管控,毕竟数据掌握在平台手中,对于数据的处理方式外人不得而知,只能通过政策法规加以规范,对于违规者进行严厉打击起到杀鸡儆猴作用。

那么业内应该如何规范定价?曹磊进一步表示,定价追求公平公正,对于特殊的价格也要进行公开的声明。

评论:大数据“杀熟”是老问题新表现

大数据“杀熟”虽是新表现,但“杀熟”本身却是老问题。事实上,大数据“杀熟”与传统经济中的“杀熟”并无本质区别,都体现了一种滞后的商业文明。

刀能杀人也能救人,刀本身没有罪恶,问题在人不在刀,一切善恶都取决于人的思维和心态。同样,大数据本身也没有罪。大数据的出现与成长,一直伴随着各种怀疑和忧虑,事实也证明这些怀疑和忧虑并非空穴来风和杞人忧天。不过,不能将问题归咎于大数据本身,不能因噎废食地遏制大数据发展。当前,我们应该反思大数据发展的伦理问题。

大数据“杀熟”虽是新表现,但“杀熟”本身却是老问题。事实上,大数据“杀熟”与传统经济中的“杀熟”并无本质区别,都体现了一种滞后的商业文明,反映的都是一种落后的商业伦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有些人来说,在爱财取财这条路上,只怕无道,哪管什么大道小道、正道邪道,能挣到钱就是正道。

大数据“杀熟”,“杀”的是消费者,何尝又不危及整个行业。人们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有着一种特殊的好感,就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哪怕其有一些问题,也瑕不掩瑜地选择性忽视了。这种好感,是新经济发展的最大助力。然而现在,大数据“杀熟”的出现,看似能够让一些人挣了一点小钱,如果长此以往,只会透支公众信任,最终丧失的是整个行业的未来。

有人可能想问,现在实体经济领域已经很少出现“杀熟”了,而大数据“杀熟”的出现是不是说明现在新经济领域的商业伦理不堪言状?问题确实需要重视,但也不能说新经济在商业伦理上就不堪言状。“杀熟”从传统经济转向新经济,更多的是因为传统经济领域,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有效的约束体系,已经越来越不具备“杀熟”的空间。而新经济则不同,由于我们对大数据的充分认识和彻底掌控还有一个过程,目前对大数据的监管也有不足,为“杀熟”提供了可能。

面对大数据“杀熟”,理性的态度决不是“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大数据发展是大势所趋,其有利于实现与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当下还是要针对出现的问题,拿出有效的办法,防止大数据伤人吃人。解决这个问题,很难毕其功于一役。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真正做好常抓细抓长抓的大文章;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学会“有态度地消费”;新经济行业也应增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形象。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大数据“杀熟”而杀死大数据,舆论要有理性态度,大数据本身更要有清醒态度——行业发展离不开舆论支持,损人最后必然损己。

大数据“杀熟”不过是老问题的新表现。确实需要我们引起重视,不过也不必过分紧张,不能因此对大数据失去信心。商业伦理的塑造,商业秩序的形成,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事。可以预言的是,在新经济发展中以及在大数据应用中,还会继续出现新问题,而真正的高手从来都不惧怕问题,他们会见缝插针地点破问题,见招拆招地解决问题。

文/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法制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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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80302B0NINS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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