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申报表
辽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增加更正申报表功能,支持征期内通过网厅进行申报更正。
(该功能目前仅限试点地区纳税人使用,沈河区国税局非该功能试点单位。)
二网签三方协议
纳税人可通过网厅【授权委托扣缴协议】模块进行“委托扣款三方协议”操作,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通过网厅自行打印协议文本,到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然后登录网厅进行验证。
具体操作流程见下图:
1.登录网厅,在【授权委托扣缴协议】模块进行“委托扣款三方协议”操作。
2.纳税人的申请提交成功后,税务人员进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网上办税服务厅税务端进行审批。
3.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在网厅“温馨提醒”可以看到该条申请状态为【已办理】。
点击此条信息,在【委托扣款三方协议】界面可以看到“打印”、“打印协议书”、“验证”三个功能按钮。
点击【打印协议书】,进行打印。纳税人持通过网厅自行打印的协议文本,到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4.与银行签订完成后,纳税人登录网厅,在【委托扣款三方协议】模块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即签订成功。
三优化银行端查询缴税
前期,网厅增加了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本期针对这一功能进一步优化,2018年3月1日起,网厅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右上角添加二维码,纳税人可通过二维码扫码缴税。该功能适用于任何扫码软件。
四CA数字证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第三方CA证书网络安全事件的通报》的有关要求,辽宁省国税局对网厅关于CA的应用进行了升级。版本升级后,纳税人在打开网厅客户端时,电脑的右下角会弹出升级提示,按照提示信息进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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