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整理了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快来看看吧。
以下是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头雁”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的申报条件:
一、苏州市“头雁”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主体资格:
需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稳定且财务状况健康,运营时长不少于两年。
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且业务及收入稳定。
核心技术:
拥有至少一种自主研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以满足软件产品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需求。
引领示范:
在所属县级市(区)内具备显著的引领示范作用。
产权明晰,管理规范,依法经营。
企业规模与成长:
基于核心关键技术开展业务,营收规模持续增长。
收入规模平均增长率需高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
经营能力:
近两年经营无亏损。
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开发业务收入占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盈利能力和人均产出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以上。
技术创新:
组建高效研发团队,持续提升创新能力。
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专业研发机构,推动创新驱动。
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企业资质:
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国家或省级重点软件企业。
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或重点软件企业。
获得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企业信用:
积极构建诚信体系,确保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通过“信用苏州”系统,确保企业法人信用记录无失信信息。
上述为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头雁”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申报条件。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随时联系华夏泰科,我们期待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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