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部委印发的《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 测试主体为具有自动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或生产能力的整车企业、改装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交通运输企业、其它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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