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粤府〔2018〕2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广东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融合应用,扩大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多层次中高端信息消费,加快构建安全、便捷、丰富的信息消费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省4K电视用户达到2000万户,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5万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面建成高水平全光网省,珠三角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广州、深圳开展5G网络商用。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生活类信息消费。
1.扩大4K电视消费
2.发展数字创意消费
3.提升智慧社区消费
4.扩大智慧旅游消费
(二)发展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1.发展智能交通消费
2.促进智慧医疗消费
3.推动网络教育消费
4.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发展行业类信息消费
1.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2.推动物流信息消费
3.扩大电子商务消费
(四)发展新型信息消费
1.提升人工智能电子产品消费
2.促进智能机器人消费
3.发展智能运载产品消费
4.扩大北斗导航信息消费
(五)培育分享式信息消费模式
1.发展生活资料分享消费
2.发展生产资料分享消费
3.发展智力资源分享消费
(六)优化新型信息消费环境
1.推动提速降费
2.普及网络支付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三)加强试点示范
(四)加强信息保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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