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争议焦点
本案例涉及“某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事项19争议焦点在于,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对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厂家须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定这一要求,是否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二、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人投诉事项19认为,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中规定:为确保教育数据托付管理能力、存储能力及信息安全能力,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厂家须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这一评分标准具有排他性、指向性,对中小微企业不公平。
三、核查处理情况
财政主管部门核查后认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的申请和认定对企业的成立时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方面作出了限制性要求。这些限制使得中小微新企业在满足该认证要求时面临较大困难,与大型成熟企业相比,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因此,该评分标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中小微新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投诉事项19成立。
四、DCMM相关资料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DCMM)是我国在数据管理领域首个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发布。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数据拥有方,如金融与保险机构、互联网企业、电商运营商、工业企业、数据中心所属主体、高校、政务数据中心等,以及数据解决方案提供方,如数据开发/运营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商、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等。
评估等级:
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划分为五个等级,自低向高依次为1级(初始级)、2级(受管理级)、3级(稳健级)、4级(量化管理级)、5级(优化级)。
申请条件(仅列举数据拥有方):
DCMM一、二级
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
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
员工数:不少于50人。
结构化数据总量:超过100G。
专职数据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
管理体系与工具:具备数据治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四个能力领域的管理体系,并有相应的管理工具。
DCMM三级
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
员工数:不少于100人。
数据量:不少于1TB。
管理要求:建立数据管理规章制度,有明确的数据战略,支持各部门的数据分析需求,开展组织级的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管理活动。
数据管理师证书:两个或以上DCMM数据管理师证书。
DCMM四级
成立时间:不低于4年。
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员工数:不少于1000人。
数据量:不少于5TB。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
DCMM五级
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员工数:不少于5000人。
数据量:不少于10TB。
行业影响力:在业界分享最佳实践,成为行业标杆,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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