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从法律上主张人人平等,但无法改变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等级的事实。不仅仅存在这种因地位、权势、财富等因素形成的明面等级,更有因精神层次差距而来的隐形等级。
生命的世界,不仅人与人之间存在等级,在整个生物圈中,也可以划分出无数的等级。人类一直自视甚高,自以为是神灵之下的最高级存在,而又为其他生命划分出上上下下的等级。现代城市中某些动物保护主义群体,就将猫、狗这样的动物看得比别的物种高贵,不允许伤害半点,却无视鸡、鸭、猪等一类动物被任意宰杀。至于昆虫,即便是许多严格禁止杀生的佛教徒,也会无视其生命权。
造物主是否一开始就赋予生命世界不同的等级存在?不同的生命体,或许生存于不同的圈子层次,但很难说自然存着严格等级划分。生命的等级之说,其
实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如我们通常理解的高等植物、低等植物,高等动物、低等动物。对生命世界的等级划分,源自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掌控欲望,这正如人类社会中等级森严的统治体系。
凡是存活于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个体,都天然地享有生存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讲,所有生命都应该是平等的,不应有等级存在。即便在生态链中,存在着相互制约的生存关系,也不应是等级存在的理由。唯独有人类的存在,将其他一切生灵置于被支配地位,生命的等级因此形成。
许多被人们视为低等级的生命体,却对整个世界发挥着最大的作用。如那些我们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很难想象没有它们的世界会是怎么样。又如那微不足道的苔藓植物,却可以在坚硬的岩石上制作土壤,然后其他更高等级的植物才能扎下根来。
自以为是的人类不仅为生命划分等级,还以“有用”“没用”论来判断动植物的好坏。如昆虫就被分为益虫、害虫,认为益虫比害虫高贵。人们对那些能提供食物和观赏价值的植物格外珍惜,对随处可见的杂草却要狠心铲除。
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有自己的生态位置,但这真关乎于等级么?或许,人类将生命世界划分出高低上下之等级,本来就是一种错误。任何生命所处的位置,与亿万年来的生物进化规则不无关系,或者说是出于造物主的安排。一个生命比另一个生命低贱或高贵,只会出自人类的意识。
人类为这个世界建构了等级森严的体系,可又将追求平等、打破等级视为生命的终极理想追求。
如此荒唐不堪的事,却被视为文明与智慧的伟大创造。
或许,只要有人类存在,生命的等级就不会消失。就算我们想要平等地对待一切生灵,可关于等级的概念早已深入潜意识深处。就连生活在这个等级系统中的我们,已早早地被限定在某个等级层次。要想冲破桎梏,却是有诸多的不易。
生命可以卑微,也可以高贵,这都不重要。无论被有意或无意地限定在哪个等级层次,都照样可展现勃勃生机。即便最终冲破不了那一道锁链,只要努力展示过自己的生命本能,也不枉存活于世一回!对这一点,那些看似卑微的生命,往往比我们懂得列透彻。
作者:杜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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