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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2018年度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通知》,向全省征集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均可积极申报。

总体要求

紧扣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体现“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求,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培育一批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团队和能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的基础研究团队。

引进类别

分领军型创新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进行申报。

领军型创新团队含产业化类和基础研究类。产业化类是指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有显著的创新业绩或较大的创新潜力、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基础研究类是指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攻关,能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的顶尖科研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浙江创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

申报条件

领军型创新团队

1.领军型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团队成员每年6个月以上在单位工作,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中团队负责人及第一、二核心成员原则上应全职在浙工作。

2.团队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是2016年1月1日后从海内外引进,其中从海外新引进的不少于2名。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引进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单位应当成建制引进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过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省有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的。

5.产业化类团队依托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资产负债率合理,企业经营效益较好且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企业核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为团队实施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领军型创业团队。

1.领军型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2014年1月1日后来浙江创业。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并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4.依托企业成立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之后、2017年5月1日之前。企业注册资本中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或副总以上职务。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创业资金、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条件,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申报程序

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依托在我区注册的企业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2.经区科技局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再经杭州市科委进行复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省科技厅。

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网络申报阶段仅需要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签章后的承诺书、用人单位意见页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入综合评审面评答辩环节的,纸质材料区科技局统一上报。

4.本次申报自2018年6月1日开始,至2018年7月20日截止。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612F0ZHD8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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