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服务模式也经历着重大变革,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1】是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水平,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建设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联盟提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等相关协会、院校、企业共同起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
此标准可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建设自身能力,并进行测量、评估和改进,同时也可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需求者对建设和服务提供方能力进行评估。
此标准从4个能力域【2】,17个能力子域【3】,46个能力项【4】,从不同维度支撑组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与提升。
【1】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2】一组相关能力子域的集合。
【3】一组相关能力项的集合。
【4】对组织完成某个特定功能可独立的、有意义的能力【5】。能力项往往预示着一个过程的存在。
【5】组织或个人通过利用资源、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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