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VHC(高度关注物质)最新要求
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从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SVHC物质浓度超过0.1%,则须向ECHA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
1. 定义
SVHC(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指具有以下特性的物质:
1类或2类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CMR)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强持久性和强生物累积性(vPvB)
其他等效危害(如内分泌干扰性)
2. 新增义务(2023年更新)
通报阈值:仍维持0.1%浓度限值,但新增对复杂物品(如电子产品)中可接触部件的特殊规定
SCIP通报:根据(EU) 2018/851指令,自2021年起需提交SCIP通报(需包含SVHC的用途、安全使用说明等详细信息)
信息传递:供应链中各环节必须向下游传递SVHC信息(REACH Article 33)
二、授权物质清单(原附件14)更新
附件14的授权物质确定了具有批准用途的物质和“日落日期”,即禁止将该物质投放欧盟市场的日期,除非获得豁免或已获得授权。这将替代物质推向市场,希望减少授权清单物质的使用和接触。
1. 关键变化
截至2023年,授权清单已增至54项物质(新增包括四溴双酚A等)
"日落日期"(Sunset Date)后需满足:
申请授权并通过审查
符合豁免条件(如研发用途)
2. 新增豁免条款
特定医疗设备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豁免延长至2027年
可再生能源设备中铅的临时豁免
三、限制物质清单(原附件17)最新调整
REACH附录XVII是限制清单。该清单涵盖了限制或可能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制造或放置的物质。限制清单上的任何物质也包含限制条件。这些条件可能用于特定用途,也可能包括彻底禁止使用。限制可以单独适用于特定物质,以混合物或制剂形式,甚至适用于物品。
1. 2023年新增限制
全氟烷基物质(PFAS):禁止用于消防泡沫(2023年1月生效)
微塑料:粒径<5mm的 intentionally added microplastics 全面限制(2023年10月起分阶段实施)
2. 特殊限制条款
纺织品:新增对偶氮染料、镍释放的检测方法更新(EN 1811:2022)
电子电器:镉含量限制从0.01%加严至0.002%(豁免条款同步调整)
四、三者关联性图解
五、企业合规建议
1. 动态监控:ECHA每半年更新SVHC清单(最新为2023年6月新增2项)
2. 双重审查:需同时核查授权清单的豁免期和限制清单的适用条件
3. 文件准备:
供应链化学品声明(SDS Extended)
符合性评估报告(需包含SCIP通报编号)
注:2024年1月起将实施新的REACH数据提交格式(IUCLID 6.6),建议提前升级数据管理系统。
该版本主要更新:
1. 反映2023年新增的9项SVHC物质(总计235项)
2. 纳入PFAS限制等最新立法动态
3. 修正旧版术语(如"附件"改为法规标准表述"附录")
4. 增加微塑料等新兴管控物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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