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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贵州虚拟电厂新政:最高30万元/项目奖补,27年冲刺150万千瓦调节能力

5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有序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贵州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年,建设规模暂定为5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力争150万千瓦;2030年,全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力争300万千瓦。单个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建设规模不低于50兆瓦。

推进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和可调节负荷作为虚拟电厂的主要聚合资源。

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虚拟电厂容量补偿机制。支持虚拟电厂既可作为购电主体,也可作为售电主体进入市场。按可提供调节能力给予一次性1万元/兆瓦的财政奖补,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每年3月底前发布年度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建设规模,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纳入年度计划,单个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建设规模不低于50兆瓦,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虚拟电厂,优先安排接入调用。2025年建设规模暂定为50万千瓦。

到2027年,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培育运营主体不少于10家,全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力争150万千瓦。

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更加多元,全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力争300万千瓦。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力争2025年培育虚拟电厂项目业主不少于5家,建成虚拟电厂5个以上。

推进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和可调节负荷作为虚拟电厂的主要聚合资源,引导储能项目融入虚拟电厂一体调度、一体运营,积极拓展充换电站、车网互动项目、大型商超等资源聚合场景。

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虚拟电厂容量补偿机制。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创新,提供节能服务、能源数据分析、能源解决方案设计、绿证交易和碳交易相关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进一步拓宽虚拟电厂收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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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kNmk2kUU41AsL0QXUHcjGn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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