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春拍槌声一响,108万!买的不是古董名画,而是一个初代Labubu小玩偶!好家伙,这价格够买多少杯奶茶啊? 大家一边惊呼“贫穷限制想象力”,一边挠头:这长得像“被门夹过的外星土豆”的小东西,凭啥?
答案就俩字儿:IP!(对,就是那个平时看不见摸不着,关键时刻能点石成金的“钞能力”持有者)
你以为买的是玩具?错!是“知识产权的圣遗物”!
这孤品Labubu,可不是流水线下来的。它浑身写满了“原创设计,版权所有,仿冒必究”(法务部连夜加班的那种)。设计师的脑洞被知识产权裹得严严实实,稀缺性+法律认证,让它从“塑料小人”秒变“收藏界新贵”。IP护体,身价直接坐火箭!这哪是玩具,分明是行走的专利证书啊!
顶流明星集体“中毒”,IP才是真·顶流推手!
范冰冰、刘亦菲、迪丽热巴...国内的“颜值天花板”们人手一只;国外的Lisa、蕾哈娜、贝克汉姆...国际巨星也逃不过这“丑萌”真香定律!他们不是在带货,是在给Labubu的IP帝国“上供流量”啊!每一次明星街拍、舞台后台闪现,都是IP持有者躲在幕后数着授权费偷笑:“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 知识产权的魔力,就是把贝克汉姆抱娃的温馨画面,自动转换成全球广告位,还不用付代言费!
这波操作,IP赢麻了。
“社交货币”硬通货?IP才是造币厂厂长!
Labubu咋就成了全球年轻人的“接头暗号”?朋友圈晒它=“我有品”;交换它=“咱是兄弟”;海外潮人追捧它=“审美无国界”?核心密码还是IP!知识产权保证了它的“血统纯正”和“限量发放”,让它从“丑萌玩偶”晋级为“圈层通行绿卡”。拿着它,仿佛在说:“看,我懂这个被法律保护得很好的梗!”IP,才是把塑料小人人变成精神图腾的终极炼金术士。
108万落槌?那是知识产权在“凡尔赛”!
这惊天一拍,表面是土豪为爱好买单,实则是知识产权站在山顶呐喊:“看见没?!创意+法律保护=真·金山银山!” Labubu用它的“丑萌”身躯证明:在全球化舞台,一个被精心呵护的IP,能撞碎文化墙,统一审美观(哪怕是统一觉得它丑萌),最后还能换来真金白银的respect!
泡泡玛特在国内申请将近2200件商标,其中第28类约350件。
创新性采用“搪胶+毛绒”复合工艺,突破传统手办单一材质局限,既提升触感体验又增加仿制难度。
所以,下次再看到天价玩具/潮玩,别光喊“离谱”!
记得背后有个“隐形大佬”IP,正戴着金丝眼镜,喝着咖啡,优雅地翻阅着版权登记证书和授权合同,深藏功与名。它用实际行动告诉你:“知识就是力量?不,知识(产权)是印钞机!”(前提是,你得有个好创意,并且…法务够硬!)
Labubu:我负责丑萌可爱,IP大佬负责让我贵到离谱。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