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首次运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受理了一起移送审查起诉的交通肇事案。
在受理该案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以省院、市院关于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交互规范等文件为指导,坚决落实“三个一致”标准,严把质量关。通过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优化了受案流程,提高了司法资源使用率。
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完善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各项功能,并以此为契机探索破解“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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