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背景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英文简称“GDPR”)号称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数据保护法规,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该条例整合了隐私保护指令、电子通信隐私保护指令以及欧盟公民权利指令,并因其长臂管辖将会对欧盟境外的企业施加广泛的影响。不仅如此,该条例将全球个人数据保护法的门坎提升至另一个层级,为现行或未来将跨越国界的商业经营模式及企业组织造成冲击。
在这个数据已经和商业以及日常生活高度融合的时代,到底谁享有所谓的“数据权”?“数据权”的权利边界如何界定?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保护数据?当互联网企业之间发生关于大数据的纠纷,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数据本身并非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但数据如经过技术开发或智力创造加工后转化成为一种新的分析数据或者汇编集合,赋予其一定的独创性,则可能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畴,如数据库和大数据软件的著作权、相关商业模式及操控分析数据的专利权、大数据信息所形成的竞争优势以及含有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等。因此,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可在一定程度上为大数据信息和大数据产业提供相关的法律保护。有数据显示,在当前法律体系下,涉及大数据的相关典型案件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占比达46.2%;著作权案件占比为23%;其余为隐私权、名誉权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本次论坛拟邀请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司法机关、知名企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家学者围绕“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展开讨论。
会议议程
13:30-14:00 签到
14:00-14:10开场致辞
主持人:
游闽键,协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
14:10-14:40主题发言
解读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及数据权利属性
发言人:
高富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中心主任
14:40-15:10 主题发言
“大数据”的专利保护及专利挖掘
发言人:
郑鸣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总经理,前国家专利复审委审查员
15:10-15:25 自由交流讨论
15:25-15:40 茶歇
15:40- 16:10主题发言
“大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实务探析
发言人:
傅钢,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16:10-16:40 主题发言
数据的商业化利用与数据竞争规制
发言人:
王磊,新浪集团高级法律顾问、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
16:40-17:10 主题发言
“大数据”相关司法裁判前沿问题
发言人:资深知识产权法官
17:10-17:30 自由交流讨论
活动信息
时间:2018年7月28日(周六)13:30 -17:30
地点: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5楼
主办单位: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协办单位:协力律师事务所
媒体支持:知识产权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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