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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瞪羚企业”认定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8-2 部门: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洪山区“瞪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特征的科技型企业。

2.纳税征管关系及统计核算关系在洪山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关系原则上在洪山辖区内。

3.产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4.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增长率

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

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1亿元之间

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5亿元之间

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获得投资

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科技企业。

二、认定程序

由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洪山区“瞪羚”企业申报及评审等相关工作,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布本地区认定名单,并报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备案,统一纳入武汉市“瞪羚企业”库。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经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按照认定条件4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6.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所获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

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

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2.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在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至洪山区科经局产业发展科。其中:

(1)电子材料报送地址: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武汉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楼1212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闻振贤 杨 杰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803F1XA9K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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