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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区块链遇上GDPR,相爱或相杀?

每项科技问世不免会与法律碰撞,究竟该如何规范虚拟世界?欧盟《一般资料保护规范》(GDPR)和区块链现在也有同样的摩擦,透过专家观点,分析两者最终将取得平衡,或争得头破血流?

去年5月25日,影响从欧盟扩及全球的《一般资料保护规范》(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简称GDPR)正式上路,为过去身为「小虾米」的我们争取保护个资的权利,但对于不少「大鲸鱼」公司而言,势必要付出新的成本以符合GDPR规定。根据国际隐私专家协会IAPP预测,全球财富500强企业将为此耗资近80亿美元,但对于区块链业者却很头痛,想合规也不知从何做起。

「区块链的应用可能不符合GDPR标淮」,欧洲议会议员Jan Philipp Albrecht说。区块链中被视为可重新定义人和人行为模式的几项技术特性——去中心化、不可窜改、公开透明,和GDPR的要求都大相迳庭,甚至在以太坊上,将个人数位身分记录在区块链上的应用「Parity ICO Passport Service」,5月时因为这个史上最严格的个资法,宣布停止服务。

两者目标相同,但手段不同

当欧盟在2012年提出GDPR草案时,区块链还处于萌芽阶段。虽然两者目的大致相同,都为了要分散服务商和资料当事人对资料掌握度不平等的现况,但出发点原则、手段都不同。GDPR刚好在区块链应用逐渐落地的2018年实施,两者的矛盾冲突已无法掩盖。

被最多人讨论的,非GDPR第17条中的「被遗忘权」莫属了。资料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有要求资料控制者删除其个人资料之权利,但这和区块链中一项最有价值的功能——写入的资料不可窜改,完全冲突。

此外,「国际传输」也是一大难点。GDPR适用于欧盟,资料控制需要清楚明确告知当事人,个资用于哪里、有谁用,控制者身分再明确不过;但区块链上的节点、矿工分布全球,作为一个极度分散的虚拟国际架构,究竟该如何规范?当区块链上的每一位参与者都拥有我的资料,如何确保他们都同意并符合GDPR?

「一边是基本权利和保护,另一边是新技术创新推动,两者的平衡是GDPR和区块链之间存在共同点的关键,」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欧盟法律讲师Michèle Finck说道。「脱链储存」似乎是目前被视为相当有可能实施的解药——把「非个资资料」和「个资资料」分开储存,前者仍存在区块链上,后者存在第三方平台或是别的资料库,再与区块链连结。

区块链像小孩子,GDPR可协助规范

「所有问题技术都可以解决,只是解决之后,是不是我们原来想要的样子而已。」中国台湾金融科技协会理事长王可言认为,由于区块链目前落地应用并不多,还需要一到两年酝酿,业者仍有时间找出解套方法,但一定是综合区块链和GDPR两者调适的方法,区块链乌托邦将不复存在。

这看似冲突不小的矛盾,在走访一圈业界后却意外发现,不少人持乐观态度看待。区块链还太年轻,就像少不经事的少年,还有太多事需要被完整、被规范,况且随着个资被应用愈发犯滥的时代到来,响应个资保护法规,让用户真正掌握自己的权利迫在眉睫。

但这不禁让人思考另一个问题,当资料的归属都掌握在个人手上,是否会影响须资料注入的公共利益发展?

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共同创办人蔡玉玲点出,即使是GDPR也不断强调「符合比例」原则,个人资料的收集、利用都必须遵循「最小限度原则」,并非完全不能使用。这涉及到究竟收集的是哪些资料?有的是纯私人资料,但有的和公共利益有关,处理方式就得不一样。

例如医疗资料就牵扯到「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值得深思。虽然是资料主体的身体资讯,但包含医生诊断专业,涉及到人类医疗技术的提升,这笔资料也具有公共意义价值,当资料越多、分析更精准,医疗技术越有可能提升,这时在符合GDPR下,或许可靠「去识别化」、「匿名」的方式处理。法规、新技术、个人隐私,三者究竟该如何结合?是全球都要思考的明天。

新技术对上新法律该如何调适?五大疑问,专家一次解惑

1 GDPR会是近期业者发展区块链,最大的冲突和阻力吗?

包括AI、大数据在内,都需要个资当基础,隐私保护现在是一大课题,的确需要规范。大众对于个资的意识累积至今爆发,区块链的技术开发者必须要有一个认知:不能假设大家为了使用区块链会放弃个资保护这个权利,但GDPR的法律制定者也要思考,若有技术方案可解决,是不是完全满足了个资保护?如果是,在法律解释上就应该有所调整。

蔡玉玲

Q2 两者有没有相似处?

在功能上,区块链完整记录资料,透过加密技术让其更安全;而GDPR要让个资可以完整被保存并保密,防止这些资料遗失、被破坏,在「保存安全性」上,和区块链的设计有一定程度是符合的。并且GDPR旨在让主体更能掌控资料,而区块链每个节点都握有资料,你自已就是控制者之一。

Q3 两者的矛盾冲突之处?

第一点是目的冲突。GDPR表明收集资料的目的要非常明确,不可以做这之外的使用;但区块链很分散,结点分布全球,每个人都在使用你的资料,将来要怎么取得每一个链上使用者的同意?怎么确定他们的使用目的?此外,责任归属也有差。GDPR对掌控资料的人责任重大,他们都得证明有符合GDPR的规定;但在区块链上,要确定每一个节点都遵守有难度,光要执行GDPR给我的权利,负担成本就很大。

Q4 有调和两者的办法吗?执行上又会有哪些困难?

技术产生的问题用技术解决,会比法律更容易。大家现在最质疑GDPR的被遗忘权,既然在区块链上不能删除,那能不能用技术设计让资料不删掉,但「永远没办法读取」,或是用智能合约限制,在某种情况下限制读取。至于责罚,区块链是跨国际虚拟环境,法律执行上能不能落实挑战也很大,既然你在区块链的体系里,不如设计某一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封锁这类规则,说不定比法律制裁更有效,也比较符合经济成本,但繁琐势必会降低效率,可能影响到技术可用性。

Q5 当新科技碰上法律,谁能胜出?

科技改变人的行为,法律则规范人的行为,当科技变了,法律应该要跟着变,不改,则容易变成恶法,新的东西你永远管不到。但要怎么制定一个法律?不要今天定完、明天就不合用了,这时立法技术就很重要。我认为立法要「负面表列」,用语也要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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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813A1KDGL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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