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殘疾人士投入勞動市場的動機並建立自信,當局去年七月一日推出為期半年的“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先導計劃”,在社保基金檢視實際的執行情況和符合現行法律基礎下,決定今年一月一日起將計劃的試工期限由原來的三十天延長至九十天,以及申報期由五天延長至十五天。
透過建立對殘疾金受益人試工寬限措施和對短期試工的個案設立迅速返回機制,向試工後仍未能正式投入勞動市場且沒有超出試工期限規定的受益人,繼續發放殘疾金/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而當受益人的試工期限屆滿,被視為正式投入勞動市場後,才會終止向其發放殘疾金/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
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
章程:https://www.fss.gov.mo/…/media/dp/piwork/progchn20171215.pdf
申報手續:https://www.fss.gov.mo/zh-hant/sites/piwork/id/153
資料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8-01/…/content_1235870.htm
https://www.fss.gov.mo/zh-hant/sites/pi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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