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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申报2018-2019年智慧城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专项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2019年智慧城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专项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8〕9号)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2019年重庆市智慧城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专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为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在智慧城市中的科技支撑,推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市科委与有关市级部门共同实施一批智慧城市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提供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安防、智慧医疗等相关的应用服务,深度开发智能化便民利民惠民的应用,凸显科技改变生活、智慧开启未来,更好地增进民生福祉。

二、支持方向

围绕智慧城市,重点在安全、医疗、旅游、文化、交通、城建、城管、环保、规划、国土等领域开展基于大数据智能化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三、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方式,由相关市级部门组织推荐(行政部门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采取事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经绩效评估完成效果好的项目可继续滚动支持。

四、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 选择一级项目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2. 选择二级项目类别:社会民生类重点项目。

3. 选择一级行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

4. 选择二级行业领域:对应选择相关二级领域。

(二)项目由市级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10月16日17时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应用示范项目的论证意见报送市科委社发处,每个市级部门推荐不超过3个。

(三)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委。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申报时限

(一)本次项目于2018年9月21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

(二)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10月26日17时。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0月30日17时。项目牵头单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1份,送达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一)申报流程咨询:

(二)技术领域申报咨询:

(三)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

(四)监督与投诉:

附件: 1.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社会民生类重点

研发项目)申报书(模板)

2. 2018-2019年智慧城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重点项目推荐清单(模板)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925F0Y2PT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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