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卫健委出台互联网医疗三大重磅文件 互联网诊疗将有法可依

9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个文件,全面规范互联网医疗行业。

上述文件要求,依托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实行准入管理,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得进行初诊。

“这组文件的出台,首先让我们看到了卫健委对生命健康的负责,因为诊疗活动牵扯到生命健康的维护和保障,应极其负责任地对待;其次,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管理思路的开放。互联网的网上问诊已经蓬勃开展,是否允许互联网诊疗也历经了激烈争论。这个文件显然允许医疗机构和第三方合作,即愿意致力于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的这些企业,他们有了生存的法律基础,救了资本方。”一代宗师中医馆负责人田建胜表示。

去年业内曾流传一份《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差点让这个互联网医疗行业崩盘。

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在此办法颁布后的15日内,所有互联网医疗机构必须被注销,按照该办法重新注册;允许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仅限于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慢性病签约服务。不得开展其他形式的互联网诊疗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且未经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相应医疗机构类别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设置审批虚拟医疗机构。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互联网医疗因为没有正式的管理规范,一路的成长途径毁誉参半,互联网医院质量管控一直没有一个定论,所有的矛盾点都是集中在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上。

一边是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性,一边是资本的生死,这份文件的导向到底该如何?

“我是这个文件出台过程中保守派的一方,看了整个过程再回想一下,其实今天这个文件很有进步。既有对互联网发展介入诊疗行业的支持肯定,又保证了生命的救治安全,所以国家对这个文件的度的把握,还是非常值得肯定的。”田建胜表示。

田建胜在解读这个文件时认为“上述文件出台,一方面肯定了互联网诊疗的价值所在,支持互联网诊疗,而同时又采取“包容审慎”态度,未来的行业发展仍需要各方参与到支撑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建设中,尤其是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体系建设、基于人口健康信息的医疗大数据体系、基于动态监管和隐私保护的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等的建设,线上医保报销的配套政策,都将成为互联网诊疗能否真正给参与各方带来实惠、能否促进医疗改革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927A0BQYX00?refer=cp_1026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相关快讯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