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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等2个项目可申报,安徽名牌等3个名单公示!

项目申报类

1

关于开展 2018 年合肥市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按系统指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所需申报材料以 PDF 格式上传到系统(可打包上传)。

2.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 3 份(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前附申报材料目录,报送至属地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由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一正一副,县区另留存一份副本备案)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相关处室,专家审核以纸质材料

为准。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18 日,11 月 18 日 17:30 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纸质材料报送县(市)区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数据资源局,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7:00。

三、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注册“合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此次兑现类型为事后奖补。

四、申报内容

(一)政策第 51 条:

鼓励企业围绕应用开展创新。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2.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合肥市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

3.申报项目研发完成并已正式上线运营;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自主创新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1);

2.申报 2018 年合肥市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备案表;

3. 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申报企业承诺书(见附件 3);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见附件 4);

6.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2018 年新认定

的企业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7.其他材料已经由前置备案工作提供,无需重复提交。

(二)政策第 109 条:

鼓励新认定大数据企业做大做强。对市级新认定的当年实际到位资本金达 500 万、800 万、1000 万的大数据企业,视企业运营情况和贡献程度等,分别给予 50 万、80 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为 2018 年度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2.为 2017 年在合肥市新注册企业;

3.注册当年实际到位资本金达 500 万、800 万、1000

万;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

2.实际到位资本金的银行转账流水证明;

3. 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申报企业承诺书(见附件 3);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见附件 4);

6.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2018 年新认定

的企业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三)政策第 110 条:

支持数据产业企业发展。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达 500 万元、700 万元、1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60 万元、7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2.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

3.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达 500 万元、700 万

元、1000 万元;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

2.为企业提供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数据资源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及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发票(要求按照附件 5 要求梳理合同、发票台账目录,具体合同、发票附在目录之后,原件同尺寸复印件);

3.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企业承诺书(见附件 3);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见附件 4);

6.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2018 年新认定的企业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五、申报说明

1.申报企业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附件 3)。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 3 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严肃追究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3.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 2018 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 4)。

4.按照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申报 2018 年各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承诺函(附件 3),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5.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6.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要求,联审过程中如发现中介机构审核不严等问题,不得支付费用,限期政策执行部门追究中介机构责任,情节严重的纳入政府项目审计黑名单。

7.本次奖补工作流程中要求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经由县区审核并出具推荐书,由县区统一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市数据资源局一律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材料。各县(市)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对待本次奖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材料审核、政策解答等工

作。

业务咨询电话:市数据资源局 65904418

高新区 65869520

蜀山区 65121312

包河区 63357346

庐阳区 65699439

经开区 63679379

新站区 65777258

肥东县 67716585

肥西县 68841417

瑶海区 64495533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2018 年 11 月 5

2

2018年第二批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类别

申报范围:“中国声谷”产业园入驻企业;在“中国声谷”备案,企业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内符合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均可申报。

申报类别:《实施细则》中的所有类别。

.......

(篇幅有限,详细可查看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aheic.gov.cn/info_view.jsp?strId=15413832840221858&view_type=0)

名单公示类

1

2018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

2

2018年安徽名牌项目初选名单

2018年度

安徽名牌项目初选名单(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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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安徽名牌项目初选名单(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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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2017年度“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名单详情

无法观看请点击链接观看原通知:http://hfjxw.hefei.gov.cn/10460/10465/201811/t20181105_2664577.html

新时代, 再出发!

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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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1105A1IT36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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