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申报类型与申报单位
(一)上云用云
申报单位为已获得长春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企业。
(二)“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
申报单位为向已获得过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改造的服务商。
(三)“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申报单位为试点企业与参与长春试点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四)优秀服务商
申报单位为参与长春试点工作,为试点企业开展咨询诊断服务与数字化改造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二、具体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报主体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至所属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县区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汇总各申报主体单位材料及汇总表正式行文到市工信局。
(三)专家评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名单。
(四)名单公示。名单经专家评审、集体决策无异议后正式公示,具体奖补按照《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申报审核流程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一)已参与前两批“上云用云”、“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征集的申报单位,若想参与本次资金奖补,需按照附件提交对应奖补项目资金申报书。
(二)“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按照申报数量编制对应申报书,即一个产品对应一个申报书,每个企业最多申报10个“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分为“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业”、“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中成药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业”四个细分行业,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细分行业进行申报。企业可同时申报“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与优秀服务商,但不进行重复奖补。
(三)各申报主体单位需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进行填写,且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查实有任何虚报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各申报主体单位于2026年3月16日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同步将可编辑版word和盖章扫描件pdf电子版提交至邮箱。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6年3月18日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连同正式行文提交至市工信局。
邮箱:ccsdgz@163.com,邮件标题为:申报单位名称+第三批上云用云或“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或“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或优秀服务商申报。
联系人:邵老师、黄老师
联系方式:0431-88777387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0日
来 源: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 辑:杨美娜
初 审:陈思秀
复 审:袁 博
终 审:谢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