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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人脸识别”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否则建造师、资质审批等不认可!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实名认证的通知》,要求“一企一档”、“一人一档”:

1、不经人脸识别,建造师等不予认可:2019年1月1日起,完成高级实名验证(人脸识别)的企业从业人员,方可作为企业资质审批依据。

2、被“强迫挂证”的,可通过人脸识别找回:未经本人同意,个人信息被其他公司抢注的,本人可以通过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后,予以找回。

3、无法注册或实名认证的,就近到所在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现场实名认证。

文件原文:

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实名认证的通知

闽建许〔2018〕12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 日起,关闭掌上住建APP账号注册功能,实现掌上住建APP与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以下简称闽政通APP)账号集成联通,并通过闽政通APP进行企业从业人员实名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用户可以直接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后,直接使用闽政通账号登陆掌上住建APP。

二、为确保账号安全和业务顺利办理,已在掌上住建APP注册账号的个人用户,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验证(人脸识别)。

三、个人用户账号信息变更以及找回依托闽政通APP进行。未经本人同意,个人信息被其他公司抢注的,本人可以通过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后,予以找回。

四、个人用户出现无法通过闽政通APP注册或找回账号并实现实名认证的,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现场实名认证。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个人身份,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平台”,访问“业务办理”-“个人账号现场注册”栏目,为个人用户开启注册授权,授权开启后,即可完成现场实名认证。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平台”登录页的《用户使用手册》。

五、自2019年1月1日起,已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企业从业人员,方可作为企业资质审批依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3日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1222B0IKG2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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