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
两文件规定: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
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且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可在两种模式间随时切换;
为保证安全,测试车辆在上路测试前,必须在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进行过不少于规定里程与规定测试环境的测试,测试结果经专家评审认定,具备条件才允许上路测试;
上路测试期间,车辆属于“有人驾驶”状态,每辆车都要配备有一定驾龄经验、熟悉自动驾驶系统的测试驾驶员,正常情况下,测试驾驶员监控车辆的运行,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由测试驾驶员接管测试车辆进行驾驶操作,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测试的车辆还必须安装监管装置,可以随时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据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将综合考虑道路技术条件和交通流量等因素,选择第一批可用于实际测试的道路,所选择的测试道路将包括城市主干道、支路、红绿灯路口等多种交通场景。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