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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出现,商标代理人可能会失业?

有一天,我客户给我发了下面这个图片,非常的同情我,说“你们可能要失业呢~早做打算啊。”就是下面这张图,宣传图片上显示:“北京地区商标申请,2.8秒检测能否注册成功”

这到底可信不可信呢?因为人工智能的出现,确实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取替人的经验与判断的。那在我们这个知识产权行业也是这样的吗?

我们没有去问这则广告后面是代表的哪家知识产权公司,因为那并不重要。不过,到底智能机器能不能替代人呢?这个问题真的是可以探讨一下的,要是真的机器可以这么牛,我们也确实可以早点下课,比如回家种个红薯啥的,对吧?

要解决这一个问题,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标识、文字都可以注册为商标。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比如商标法第十条就明确的规定了,部分文字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更别说你注册了。然而在这么“严厉”的规定下,仍然有例外情况的存在。

举个例子来说吧,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商标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这种情就包括:

1、商标的文字构成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

2、商标的文字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或者含有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

比如 下面的案例:

但是我们看一个案例,就是正好与上面的规定相反,与国名相同或近似,但依然注册成功了。

难道是中国商标局的审查员放水了吗?当然不是,因为在禁止性规定下面,还有特殊的例外情况,只要符合例外规定的,依然可以注册成功。那么如何才能知道这个商标是否符合例外规定呢?这需要该商标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

那么,像这样的情况,2.8秒的快速评估估计是搞不定的。

其次,假如该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情况下,然后通过检索,发现在先有近似商标,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商标一定不能注册呢?

也不是这样,其实在商标驳回复审阶段,某些情况下,商评委是可以接受商标共存协议的。或者存在个别的情况,需要通过采取一些辅助法律措施,然后依然可以注册。

分析到这里,小编忽然有一个问题,商标查询,求的是准确以及相应的申请解决方案,干嘛要求快呢?这又不是中国武功,难道还有“唯快不破”的道理么?另外,这2.8秒怎么算出来的呢?有些好奇呢?

我们亚佳智产的工作人员还是建议您:商标查询不必求快,应在企业与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再进行相应的品牌保护工作,更为妥当一些。

以上的言论,仅站在客观的角度分析,没有说2.8秒查询广告不好,或说这个言论有夸大其辞的意思。因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可能真的可以解决商标局都没有解决的问题,你们2.8秒就解决了,这是一个重大贡献呀,因为现在商标局审查的压力实在太大了。就算我没有在局里工作,但以现在这个申请量来看,确实是能感觉到局里审查员的时效审查制度压力山大。。。

如果引起部分企业的不适,请来函,我们将进行相应的修正。但是截止文章发表,我们也没有问客户,点开这个广告后,是哪一家企业。因为真的不关心。

另外,本文虽然是原创,欢迎大家转载,注不注明出处都无所谓的。我们放弃相应的版权。只是希望“正见”能多一些,套路少一些,人真诚一些。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321A07J94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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