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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无人驾驶汽车竟然要解决这么多问题!

无人驾驶汽车将给我们带来美好的憧憬。这一天究竟何时能到来?前面的内容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智能网联和无人驾驶,从技术上而言,似乎所有的技术和条件都具备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稀有看见。所闻只是在某某试验场地上,某某限制路段范围内。究竟是技术方面问题还是其他方面。这里有一些观点给读者以思考。

谷歌无人驾驶汽车

2018年4月7日美国Uber旗下的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死亡一人。谷歌在过去6年里,进行了190万英里(约合306万公里)的无人驾驶汽车测试中共发生了14起事故。这个比例如果和我国一年的交通事故数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那为什么还不加快无人驾驶汽车的推广呢?

首先。现行的交通事故,除肇事逃逸(具有主观性)之外,事故的责任人都是明确的,即使是多方责任,那也有清晰的对象。而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责任人是谁?是车?显然不是!是乘客?更不是!且不说可能车上根本就没有人。就是有人,也不能判定是其责任人。因为他(或她)根本就没有驾照或根本就没有在开车。试想一下,一旦发生事故,这个责任者应该如何判定?这属于法律问题。

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

其次。当无人驾驶汽车在高速行驶时,发生紧急情况,如前方有人突然横穿马路,虽然无论人的穿行有多快,车都会在瞬间反应而动作(紧急刹车)。但问题是,刹车被动作了,但车辆本身的惯性仍在(通常以120km/h速度行驶的汽车,其刹车距离约50-60米),在这个刹车惯性距离里,事故仍有可能发生。这属于物理问题。

其三,无人驾驶汽车在行驶中,不光自身要有感知、控制和执行机构,还要接收来自卫星、基站、路侧设备等网络环境所传递来的信息。更重要的是,还要不断的和前后左右的汽车传递相关的信息(比如,前面的车辆要向右转,就会减速,打方向灯,此时,本车就要及时的反应,或减速或打方向,但旁边还有一辆车,导致本车不能打方向,只能减速等)。在这样复杂的信息和网络环境中,任何一个信息的失误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且由于各大汽车生产厂商的软件并不是完全统一的,所以这里面还有一定的软件兼容性等等。理论上讲,越复杂的系统,漏洞越多。一个漏洞就有可能导致出现事故。而一旦有黑客恶意侵入系统,或制造病毒,那后果可就不敢设想了。这属于安全问题。

人的智慧的无穷的,上述问题既然想到了,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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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725A0NAW5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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