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steam更新分销协议:想借steam给你的游戏打广告?

近日,某论坛的网友发现V社近期更新了Steam的分销协议,在最新条款中,V社注明:“公司应不迟于在任何应用程序或本地化版本首次商业发布之日向Steam提交应用程序以供发布”的相关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协议更新后,Steam要求游戏厂商不能在游戏发售之前将游戏从Steam商店下架,若游戏未发售,则必须与其他第三方平台的发售时间一致。

从协议内容来看,这次条款的更新很有可能对独占游戏产生影响;但此次条款的更新也并非V社仗着平台大“欺负新人”,而确实是有「前车之鉴」。

熟悉Steam的小伙伴一定猜到G胖这次针对的谁了。

PC版《地铁:离去》在经历了很长一段预售时间后,由于发行商决定让本作在其他PC商店独占发售,于是移除了Steam商店的预售和购买功能,游戏状态变为了:

在公告中,V社也对此举发出了谴责:“我们认为移除游戏的决定对于Steam消费者并不公平,尤其是在经过了这么长的预售阶段之后。”并对消费者致歉,并表示他们也只是最近才接到告知,只有很有限的时间告知玩家们。

此次条款的更新,有网友表示,这很有可能是Steam对于《地铁》事件的一个回应,同时也是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其实独占游戏一点问题也没有。但凭借其他平台先打出名声,把其他平台当做免费宣传自家游戏的地方,最后在发售前直接撤出该平台,这样的举动不仅是对其他平台的不公平,更是对被撤出平台消费者的一种伤害。

就事论事,大家对Steam此次新增条款怎么看?

完整的相关条款内容:

2.1 交付。公司应不迟于在任何应用程序或本地化版本首次商业发布之日向Steam提交应用程序以供发布。对于在生效日之前已进行商业发布的应用程序,公司应在生效日后三十(30)天内向Steam提交。此后,公司应在任何本地化版本和应用程序更新(测试版本和最终版本)可用时,向Steam提交该等本地化版本和应用程序更新以供商业发布,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提供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之时。公司应以目标代码形式和威尔乌合理要求的格式提供上述拷贝。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909A0AJHA00?refer=cp_1026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相关快讯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