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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磊:大数据思维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学院学科规划办主任路磊出席9月18日在江苏泗洪举办的第六届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交流会并作主题分享。

路磊表示,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受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十九大报告中都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随着第四轮科技革命的到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科技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也对政府监管、社会治理以及法律制度带来很大挑战,给我们的思维观念和治理模式带来颠覆性变革。进入大数据时代,食品安全治理也要有所改变,必须顺势而为,循数治理,走出治理的新路径。

食品安全治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要保证网络畅通,监管信息就变得非常重要。而大数据时代强调政府要进行数据管理,更加重视数据驱动,推动进行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提高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大数据能够解决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增进食品监管的有效性,有助于解决食品安全跨区域监管和部门信息分散的问题,有助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有助于解决食品安全复杂性的问题。监管部门在实践中也已经积累了相关经验。

当前,大数据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应用也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数据的收集与共享能力存在障碍,当前食品安全数据标准不统一,缺乏数据共享的理念,造成了食品安全数据收集不全面不准确。其次数据的分析能力不足,拥有海量的数据,却没有强大的分析能力和算法。最后,存在信息安全性风险,各国政府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也同样面临着很大挑战。

基于这些问题,路磊建议:第一,提升基于大数据的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议相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制定统一的食品代码、化学品、污染物等数据标准,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为数据收集和共享打好基础。第二,提高食品安全治理大数据有效性。激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提供产品信息和数据,提高对海量数据聚合分析能力。第三,建立健全基于大数据的食品安全链条。完善数据提供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保险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机构相互促进。第四,完善数据共享食品安全的信息渠道。第五,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和制度建设。第六,健全立法,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使数据发布和信息利用做到有法可依。

统 筹:李 涛

组 稿:郭 敏 张元欣 杨培红 张华清 凌应敏 姚茗蕾

版 式:王廷芳 纪 磊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921A0GE33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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