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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最新备案政策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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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从2019年2月15日起,北京地区的重点网络电影将由线上发行平台代为备案变为合作方自主备案。

为方便大家了解最新的网络大电影、网络剧备案流程,防止因备案对作品上线产生影响,现对网络大电影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规划备案

一、新系统地址与启用

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开始制作前,由制作机构登录“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自行登记备案。

网址:http://211.146.10.138:8080/YSJBA/

(注意:请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

二、过渡期备案方式

合作方于2019年2月14日15时之前已提交爱奇艺平台的备案,将继续由爱奇艺审核提交。若在2019年2月14日15时以后,在爱奇艺备案状态仍为“待修改”,则需要合作方主动登录“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自主备案。

三、用户名与密码获取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影视机构,需在发证当地省局获取备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同理,其它省市的持证公司,均通过各地规定流程向当地省局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各广电省局联系方式见附录一。

四、规划备案须知

规划备案必须在影视剧开始制作前进行备案,需填写“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规划信息备案表”,包括节目名称、联合制作机构、意向播出平台、节目类型、题材、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概要和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阐释、制作预算等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将备案表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重大和特殊题材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还需要将加盖公章的纸质“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规划信息备案表”,送交相应广电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完成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手续。

对于合作制作的重点网络影视剧,只能由其中一家制作机构申报备案,交叉、重复申报备案无效。

五、审核周期

作机构每月5日前提交的规划备案,广电管理部门当月25日前处理完毕,并在系统内反馈备案结果。每月5日(不含)后提交的,下月25日前处理完毕。

经广电管理部门审核后的节目规划信息,将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

上线备案

影片在完成规划备案后,方可进行上线备案。

一、上线备案操作流程

进入重点剧备案系统“网络影视剧上线管理”-“网络影视剧上线备案”模块;

点击拟提交上线备案的已取得规划备案号的片目;

在节目规划信息的基础上,补充填写“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上线信息备案表”,包括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信息;

提供上线备案信息真实的《承诺书》,加盖本机构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二、上线备案须知

网络剧、网络动画片须在系统中逐集填写剧情梗概,每集不少于300字;

上线备案信息一旦提交,将不能再做修改。

三、提交上线备案后,请将在线打印的“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上线信息备案表”和以下资料报送相应广电管理部门:

本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存储有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时码样片的介质;

与样片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

重大、特殊题材影视剧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按照省局要求提供材料);

加盖本机构公章的,承诺所提供上线备案信息真实的《承诺书》原件。

完成上线备案号后,须将上线备案号压制在节目片头,须在节目片头画面右下方,备案号与影视剧剧名一并呈现,备案号字体、大小、颜色应根据片头画面的情况合理设置,做到清晰、容易识别,然后方可在视频平台进行上线播出。

附录一:各省广电局备案系统用户名与密码获取联系人

附录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二、具体《操作指南》请登录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获取。

经我局审核确认后,将会以邮件形式向各制作机构发放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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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1013A0FYX2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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