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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的公示》、《关于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的公示》两条公示,全文如下:
关于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成都)超高清
创新应用产业基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广电发[2019]61号)要求,我们对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命名“成都影视硅谷”为“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的请示》和《关于报送“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补充材料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经材料初审,并组织总局相关司局共同研究和实地调研,拟批复同意“成都影视硅谷”为“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规划财务司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19年10月23日
发布日期:2019-10-23
关于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广电发〔2019〕61号)要求,我们对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报来的《关于申请认定“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经材料初审,并组织总局相关司局共同研究和实地调研,拟批复同意在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设立“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规划财务司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19年10月23日
发布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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