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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违规电商在“套路”中无路可走

今年是《电商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双11”,针对“双11”可能出现的乱象,监管部门对电商平台念起“紧箍咒”。“双11”前夕,各大电商被集中约谈:禁止虚假宣传、先涨后降。(11月5日 澎湃新闻)

“双11”套路知多少?估计大多数消费者都能举出几个例子,尤其是“先涨后降”,这个套路已经被电商玩得很溜了,你以为自己赚到了,实际上消费者做了冤大头,商家正在背后偷着乐。

以某知名淘宝品牌为例,从360安全浏览器“喵喵折”显示的价格曲线中可以明显看出在“双11”前价格有大幅提升,从132元提升至248元,涨幅高达88% ,看上去好像是五折大促销,但到手价格也就省了不到10块钱。消费者在“双11”熬夜抢购商品,殊不知早已跳入了电商们为之挖好的“坑”。而今年的“双11”,目前刚刚开始,就有网友反映,一些商家已经在偷偷修改价格。比如某品牌羽绒服,将原本售价1000多元的款式,改为“原价”5000多元,“双11”特价1000多元,实际上就是先涨后降,套路消费者。

“资本的本质是逐利”。原本正常的逐利行为是无可厚非的,但玩数字游戏,先涨后降,则涉及消费欺诈,理应受到抵制。那么,在电商促销战中,这些促销商品有多大的利润空间呢?据调查,毛利率最低4%,最高可达22.43%。去年“双11”,全天交易额达2135亿元人民币,如此丰厚的利润空间,如此巨大的交易市场,如果不强力约束电商的消费欺诈行为,显然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不公平。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由此可见,对于违法违规的电商,哪怕是顶格处罚,罚款最高也只是50万元,在全民狂欢的“双11”,哪个商家不是赚得盆满钵满?相对于丰厚的利润,这点处罚也就算不得什么了,这也是让商家每年都玩套路的原因。

尽管往年的“双11”前夕,市场监管部门都会约谈电商企业,但从效果来看,显然并不尽如人意,价格的数字游戏还是照玩不误。这也意味着,处罚规定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威力不够,因此有人呼吁,一方面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对涉嫌价格欺诈的电商平台、商家施以重罚,并要求平台必须承担好管理责任,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和预防;另一方面,消费者要做“有心人”,注意保存有效证据,勇于维权。对于那些套路玩得溜的商家,还需要建立“黑名单”惩戒机制,杀一儆百。

“双11”狂欢即将到来,让电商平台日趋规范化,摒弃价格乱象,让违规电商在“套路”中无路可走,才能使消费环境变得更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

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1106A04WZD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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