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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给“网红带货”立规矩了

任何业态模式的运行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昨天,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在谈到网络直播促销话题时,发言人表达了这样的态度。这可以视为对网络直播促销中的乱象发出遏制信号。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网络直播促销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确实,这种新的业态在近年出现后,发展迅猛,“刺激消费”作用明显。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1日到11日,全国网络零售额超过了8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7%。另有数据表明,2018年加入某电商平台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每月带货规模超过100万元的直播间超过400个。

但不可否认,网络直播促销也引发了不少争议。例如,某网红直播卖锅,明明煎蛋粘了锅,还一个劲介绍“其实不粘”。

网红“带货”堪比明星为货品代言。变现的“流量”,说到底是责任和声誉。一旦透支信用,最终损人又损己。但“翻车”事件频发的现象说明,某些网红并没有真正吸取教训。在卖锅之后,前述网红又被指所推荐的品牌大闸蟹名不副实就是明证。

是人红是非多,还是不爱惜羽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老实说,某些“翻车侠”的表现就是:能力有限,吃相不雅——毫无疑问,网红不是全能选手,不可能什么领域、什么货品都精通。可有的网红在直播间,一个晚上可以卖多种货品而“全无压力”,可带给观者的观感只是不懂藏拙、不知敬畏。“带货”是你的权利,可并不意味着可以“随便”。

事实说明,网红的“自我修养”通常是靠不住的,因迷信网红而受损的消费者仅有牢骚也是不够的。必须对网络直播促销严肃规范,立规、止乱。在消费者维权成本较高、维权不易的情况下,必须关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提醒和指导、帮助消费者维权。

“带货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吃了亏的消费者怒气难消,而销售问题货品的网红啥事没有,那就显失公平。一方面,有关部门要督促平台加强管理,扶正、纠错,而对于争议性带货事件,监管者应及时介入调查,为消费者撑腰,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另一方面,立法层面要“观照”现实问题,着眼痛点、难点,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商务部发言人称,商务部将继续同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这一表态可以读出更多积极内涵,值得期待。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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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1115A02ZXD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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