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对以区块链为名的非法集资加大打击;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打击虚拟货币炒作不等于否认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落地推广的探索;对区块链企业要“扶优抑劣”
随着区块链热度的提升,借区块链的名义炒作虚拟货币又有卷土重来之势。一位接近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态度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要警惕以区块链为名义宣传、炒作虚拟货币。
“必须强调,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对于虚拟货币,中国要严打严禁。” 前述接近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人士表示, “9·4禁令”的总体政策不变,“目前境内所有虚拟货币的宣传、交易活动都是违法违规的。”
上海、深圳两地分别从11月15日和21日开始对辖内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进行摸排,发布风险提示,并敦促企业立即整改退出。据财新记者了解,北京市也将开始摸排。此外,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1月18日向各省市处非办发函,提示防范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风险。
前述接近互金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已经向全国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警惕以区块链为由头的宣传,排查属地区块链炒作情况。
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应用,但区块链并不等于虚拟货币。前述接近互金专项整治小组人士指出,打击虚拟货币炒作不等于否认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落地推广的探索。
该人士指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目前在两方面较有潜力。一个是供应链金融方面,可以通过区块链整合供应链上下游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数据,方便金融机构快速了解、评估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和授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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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写(或引用)自新闻原创付费阅读网站“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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