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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吃货”须依法整治

这是一群“吃货”,但他们吃的不是美食,而是电商的货物。据媒体今天报道,在如今的电商领域,有这样一群职业“吃货”。他们在收到商家寄出的货物后,申请“仅退款”,以各种理由“威逼”商家退款,“吃”掉货物。“吃货”多的每月收入可达上万元,还开班收费授课。这种行为扰乱了电商经济秩序,需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职业“吃货”的对象,大都是电商平台上的小卖家,小到杯子、耳机,大到服装、包包,包括一些外卖商家,都是他们的“猎物”。他们自称“撸口子”,即钻规则的空子。他们撸的“口子”,往往就是电商、外卖等互联网平台基于诚信原则,为维护市场秩序而设定的有利于买家的规则。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吃货”就会恶意投诉。而在短时间里接到众多的投诉,平台就会强制下架店铺链接。这给中小商家带来了损失。更有甚者,还有“吃货”群主提前向卖家索钱,并威胁让链接下架。由于屡试不爽,一些资深“吃货”还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他们以无成本高回报为名,吸引了许多00后、在校学生参与,在线上收费开班教授操作技巧,使“吃货”队伍如滚雪球一般壮大。

这种行为,与过去一些无赖在实体商家白吃白拿没有本质区别。当然,职业“吃货”行为因为发生在线上的商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并且钻了规则的空子。但是,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特别是提前索要钱财,跟以前市场上挨家挨户收“保护费”的违法犯罪行为无异。

今天,人们的生活已离不开网购。今年上半年全国网络零售额达19.5万亿元,“双十一”全网销售达4101亿元。电子商务也已是我国商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吃货”现象刚露头,但必须引起重视。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成为影响电商健康发展的病毒。无论职业“吃货”们的行为多隐蔽,手段多狡猾,只要违反了国家法规,侵害了商家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就必须依法整治。

邵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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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1205A078ST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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