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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ICC:繁复的间接税制或阻碍中小微型企业的增长

国际商会(ICC)表示,繁复的间接税制阻碍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增长前景。其在近日发布了一个问题概要,旨在为WTO牵头的国际税制改革谈判做出贡献。

问题概要是与参与数字经济或受数字经济影响的各个行业的企业深入协商的产物,将构成ICC一系列概要的一部分。

概要名为《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实物商品征税:通过简单一致的设计避免非关税壁垒》,突出了随着中小企业的增长而引起的对中小微型企业(MSME)的日益关注。在线购买的实物商品的跨境销售:除非以简单一致的方式设计,否则对商品和服务税(GST)或增值税(VAT)体制的倾向将促成非关税贸易壁垒。

概要为世贸组织成员提出了五项主要建议,以确保其GST/VAT制度不会妨碍电子商务的增长。具体如下:

•尽量减少对国内和非国内企业在注册要求方面的歧视,并确保税收制度在技术上是中立的;

•允许相关供应商在境外收税;

•维持或建立适当的最低限额,使海关机构可以将重点放在安保上,而不是国内税收上;

•确保注册和纳税程序简单、一致且无歧视色彩;

•不需要在目的地国家/地区设有营业场所或驻财务代表即可供应商品。

概要还探讨了现有的良好做法,并指出了澳大利亚的发展。

ICC秘书长John Denton在评论澳大利亚的非税务居民GST模式时说:“澳大利亚模式的经验表明,合规率很高,通过数字平台向实物商品征税确实有可能是一种有效率且有效的方式。”

2019年7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称,自从对低价商品实施GST以来,已征收超过2.5亿澳元(约合1.749亿美元),超过预期的1.8亿澳元。

澳大利亚新税制于2018年7月1日生效。该法规要求在澳大利亚营业额达到75000澳元以上的海外供应商、电子分销平台和货代公司需向消费者代收所交易的低价值商品(小于或等于1000澳币)的10%的GST,并将代收的税款缴纳给澳大利亚政府。

ATO表示,自税改以来,已有1000多家海外企业注册了GST。

ICC概要进一步指出,随着半成品的数字交易增加,各国政府自然会关心保护财政收入。但在税收征收的同时,也要注意确保征税过程既不会过于复杂也不会产生非关税贸易壁垒与征税之间的平衡。

John Denton注意到迄今取得的进展:“经合组织(OECD)在这一领域已经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重要的是,成员国在制定无歧视和无摩擦的原则和纪律时应牢记平衡的重要性。全球一致的间接税制对于MSME释放数字贸易商机至关重要。”

(编译/雨果网 谢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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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924A0LZ9I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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