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11月1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于2019年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此期间相关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
2019年11月1日起各项业务恢复办理,由于系统升级,停机时间较长,请您在10月24日前一定完成以下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
1.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请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完成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税控设备抄报税、清卡或反写。根据通告停机时间,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避免系统升级影响办理涉税业务。
2.提前申领足额发票。请结合正常经营需要,在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到税务机关申领足额的发票,以保证系统停机期间有票可开。
3.及时登录开票系统。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在联网状态登录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离线开票时限(240小时)和金额已自动下载完成。请在停机后开始使用离线开票,确保有足够的离线开票时限。注意在停机期间请勿进行上报汇总操作,否则会因锁盘影响正常开票。
金税盘查询离线时限步骤:进入开票系统,报税处理模块,查看状态查询。
税控盘查询离线时限步骤: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报税处理”-- 点击“状态查询”-- 点击“监控管理信息”-- 离线开票时长变更为240小时(离线累计金额(元)同时相应变更)
4.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成品油经销企业,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完成购进数量的勾选确认:成品油总机构完成向分公司调拨油品。
5.自2019年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该时间段内暂停所有互联网办税服务。2019年11月1日0时起,电子税务局将恢复正常使用。请您在2019年10月24日前将网上办税事宜完成,尤其是重点申报事项。海关发票也请提前上传稽核。
提示:新系统上线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和登录方式不变。10月所属期的进项数据,因停机无法认证的,可在11月申报前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软件功能和操作方法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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