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人社发〔2015〕12号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家单位关于实施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2.沈人社发〔2018〕25号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于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入孵化基地(园区)首次在沈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含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校生可享受6000元/年(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万元/年),期限为2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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